2020-10-27 09:55
来源:钦北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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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印发2020年度设区市和自治区直属机关社会评价工作方案》(桂绩办发(2020)6号)和《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整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区督查考评办反馈的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及时梳理反馈
局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全面深入分析本(股)室、本单位收到的意见,及时将意见反馈至相关责任人,抓紧抓好各类意见的整改。制定好意见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时限要求、责任人,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二、整改内容
对区督查考评办反馈我局的138条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任务要求。
三、工作步骤
(一)梳理问题,明确目标
区卫生健康局将区督查考评办反馈的138条意见建议反馈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反馈的意见建议,全面分析研究,查找存在问题根源,找准整改方向。
(二)制定方案,分解责任
相关单位要按照“五个有”标准(即:有量化的工作任务、有可操作的推进路线图、有明确的时间表、有具体的责任主体、有可以检验的成果形式),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各整改单位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整改方案以适当形式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将整改工作方案、公示情况等佐证材料报送区卫生健康局考核股。
(三)逐项整改,抓好落实
相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按照既定的整改目标、措施、时间节点等逐项抓好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推动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我局将整改情况纳入单位2020年度绩效考评体系,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四)总结工作,公布成效
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回应机制,以适当形式将整改情况向群众公开,于2020年11月6日前将社会评价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书面报我局,并同步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公示栏公示本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将相关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后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整改事项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确保整改工作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任务到人。要按照整改时限要求,采取倒排时序的方式,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目标按时完成。
(二)加强沟通,协调配合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责任,深入一线组织开展工作,保证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对需要多个科室配合推进的整改事项,牵头责任科室要及时与相关科室沟通、协调,落实整改任务,研究解决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配合科室要树立大局观念,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整改,齐心协力完成整改工作。同时要对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积极回应,注重宣传
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形式将整改方案、完成情况向公众反馈,提高群众满意度;要高度重视对整改工作的宣传,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要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电话访问等形式,向广大群众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提高群众满意度。
附件:2020年度钦北区卫生健康局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任务分解表
钦州市钦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下载地址:2020年度钦北区卫生健康局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任务分解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