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和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经钦北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部分项目资金调整使用如下:
从第二批市本级资金教育补助项目中调整资金25万元到交通补助项目(详见附表)。
钦州市钦北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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