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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钦市财农〔2023〕82号)精神,上级下达我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47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774万元(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63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46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150万元】,自治区资金2787万元(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90万元)。结合过渡期衔接资金政策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建设工作,现对上述资金分配安排如下:
一、中央资金6470万元使用分配方案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774万元
一是安排2024年产业发展项目4221.29万元;二是安排乡村建设行动项目722.94万元;三是安排巩固“三保障”项目270万元;四是安排就业项目559.77万元。
(二)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46万元
一是安排2024年产业发展项目428万元;二是安排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18万元。
(三)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150万元
安排产业发展项目150万元。
二、自治区资金2787万元使用分配方案
一是安排产业发展项目1506.19万元;二是安排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191.7万元;三是安排巩固“三保障”项目32万元;四是安排就业项目57.11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钦州市钦北区乡村振兴局
投诉监督地址:钦州市钦北区乡村振兴局六楼602室
联系电话:0777—3686102
邮政编码:535000
电子邮箱:qbxczxj@126.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1.钦北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拟实施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2.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北区2024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
钦州市钦北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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