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3月25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防返贫 守底线”专项行动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开展“防返贫 守底线”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专办发〔2022〕1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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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防返贫 守底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乡村指办发〔2022〕6号)《钦州市开展“防返贫 守底线”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钦专办发〔2022〕1号)要求,为做好我区“防返贫 守底线”集中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区所有农户(含一般农户、脱贫户、监测户)开展集中排查工作,重点对所有脱贫户(含退出户,下同)、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其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进行全面排查,查找解决突出问题,继续精准施策,科学制定帮扶措施,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完善到村到户台账,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是否应纳尽纳。对照2022年监测标准,综合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际情况,排查一般农户和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是否存在漏纳,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做到应纳尽纳。
(二)排查帮扶措施。全面排查已纳入的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下同)帮扶措施是否及时、精准、有效,确保有人管、管到位。
(三)排查消除风险情况。对符合风险消除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消除风险,对风险消除不准的及时修正回退。
(四)排查基础信息是否准确。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基础信息核实核准。
(五)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对刚纳入的监测对象和之前已经纳入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培训(3月25日前完成,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可适当推迟)。各镇要分别制定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并成立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集中排查试点,部署镇、村培训会。各行政村要及时制定村级工作计划,组建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开展集中排查。
(二)开展集中排查工作(4月30日前完成)。根据区级统一安排部署,于4月16日前组织镇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后盾帮扶单位干部、帮扶联系人、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等组成入户排查工作组,可通过网格化5户联保等方式完成各辖区域内所有农户的入户排查、信息核实核准、信息录入等工作。4月18日前,各镇、各行政村要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优化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流程的通知》(桂乡振发〔2022〕7号)要求,完成监测对象新认定及消除风险程序。4月21日前,各镇完成镇级复核公示、制定新纳入监测对象帮扶计划,组织各镇、村防贫监测信息员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稳定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录入信息或标注等工作。
(三)开展集中排查“回头看”工作(5月10日前)。
各镇、各行政村根据各级调度或通报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分析不足及查缺补漏,对集中排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业务指导。各村(社区)开展集中排查行动过程中,区、镇要组织业务骨干进村(社区)入户进行指导,发现疑难问题及时反馈上报。区级专项行动办公室要收集汇总下级反馈疑难问题,及时答疑解惑,给予指导性意见,不能解答的及时逐级上报。
(二)强化工作考评。此次集中排查行动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后评估考核重要内容指标,集中排查行动后,各级明察暗访检查还发现“应纳未纳”被黑榜通报的,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按时上报材料。各镇、各行政村认真总结集中排查工作情况,按要求逐级上报。其中,各镇的集中排查工作总结要于5月5日下午下班前报区“防返贫 守底线”专项行动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区“防返贫 守底线”专项行动办公室,联系电话:3686057,邮箱:xczxjxxz@163.com。
附件:1.“防返贫 守底线”集中排查工作流程
2.钦北区“防返贫 守底线”集中排查工作督导组
3.区级集中排查工作流程
4.镇级集中排查工作流程
5.行政村级集中排查工作流程
6.钦北区“防返贫 守底线”专项行动办公室成员名单
钦州市钦北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
“防返贫 守底线”集中排查工作流程
一、动员部署培训(3月16—25日)
二、集中排查(3月26日—4月30日)
三、“回头看”(5月1—10日)
要求:各级集中排查所有活动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管理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期。
附件2
钦北区开展“防返贫 守底线”集中排查工作督导组成员名单
区级实行分组负责制,各组负责督促指导各镇集中排查工作。具体如下:
第一组(联系小董镇、大垌镇、那蒙镇)
组 长:杨建凤
组 员:杨德裕、王雪儒 、陈虹岚、黄宗剑、黄余懿
第二组(联系板城镇、长滩镇、新棠镇)
组 长:李好良
组 员:冯克燕、廖富鋆、韦奕光、 陈海晖 、符鸿鹏
第三组(联系大直镇、贵台镇、大寺镇)
组 长:郑 中
组 员:谭天源、梁扬永、邓钦阳、黄慧玲、曾 铭
第四组(联系平吉镇、青塘镇)
组 长:赵文奎
组 员:杨升永、莫逢葵、黄珍妹、邱立和 、许洁、赖永丰
附件3
区级集中排查工作流程
第一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1.制定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成立区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整合和科学调配区、镇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后盾帮扶单位干部、帮扶联系人、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等力量,开展入户排查。
第二步:动员部署和培训
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并组织开展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培训可分级开展,总体确保全员覆盖,包括专项行动办公室成员、区、镇、村(社区)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防贫监测信息员、后盾帮扶单位干部、帮扶联系人、村民小组长、网格员、入户排查工作人员等。
第三步:组织入户排查
1.组织各镇开展全覆盖入户排查工作。易地搬迁群众由迁入地管理部门牵头统筹开展入户排查。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地区可先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线上排查,待疫情防控允许时再开展线下入户排查。
2.及时开展财产检索。将各镇上报的入户人员核查结论为“建议按程序纳入监测管理”的名单等进行财产检索,并及时将财产检索结果反馈给镇、村(社区)核实。已开展过财产检索的低保户、特困户等,可共用比对结果,不需要重复进行财产检索。
第四步:区级审定公告
1.对拟纳入的监测对象,结合镇反馈的农户财产检索结果核查情况和纳入意见,组织开展区级审定,并公告审定结果。
2.对拟进行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区级审定,并公告审定结果。
3.对需要进行风险消除回退的进行审核认定。第五步:督促指导和落实帮扶措施
4.到镇、行政村(社区)进行督促指导,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5.根据各镇反馈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根据返贫致贫风险组织制定帮扶计划,10天内明确帮扶措施。对已纳入的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精准的及时整改。
第六步:集中排查“回头看”
1.根据各级调度或通报存在的问题,结合检查指导发现问题、部门筛查预警和数据比对等情况,组织各镇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
2.对集中排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上报。
附件4
镇级集中排查工作流程
第一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1.制定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成立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根据区级统一安排部署,组织镇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后盾帮扶单位干部、帮扶联系人、村民小组(屯)长、网格长、网格员等组成入户排查工作组。
第二步:组织培训
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
第三步:组织入户排查
1.组织工作组开展入户排查。
2.督促指导各村集中排查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掌握工作进度。
3.及时收集各村入户人员核查结论为“建议按程序纳入监测管理”的名单,上报区级进行财产检索。
第四步:乡镇复核公示
1.镇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行政村上报的拟纳入的监测对象名单、拟进行风险消除的名单和村级评议公示情况及时进行审核,并由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核意见后,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上报区级审定。
2.将区级反馈的财产检索结果下发村级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和纳入意见反馈到区级。
第五步:落实帮扶措施和信息录入
1.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制定帮扶计划,10天内明确帮扶措施,并帮助完成相关申报手续。
2.对已纳入的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精准的及时整改。
3.组织防贫监测信息员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稳定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或标注。对集中排查发现监测对象或脱贫户实际情况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账实不符”的信息核实修正。对需要进行风险消除回退的提出申请。
第六步:集中排查“回头看”
1.根据各级检查指导发现的问题,组织各村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
2.对集中排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上报。
附件5
村级集中排查工作流程
第一步:工作部署
制定村级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分工,集中排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可由驻村第一书记或包村领导等担任,负责统筹工作人员具体开展入户排查工作。
第二步:组织培训
由镇包村领导或镇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负责组织帮扶联系人、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等开展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
第三步:入户排查
工作人员通过广西防贫APP,开展全覆盖排查工作。
1.一般农户(非建档立卡户、非监测对象):登录广西防贫APP,采集农户关键信息(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和家庭人口数),开展农户风险排查等,并提出核查结论。
对认为存在风险隐患的农户,核查其收入后,如核查结论为“建议按程序纳入监测管理”农户,继续采集农户其他基本信息。
2.监测对象(含已消除风险):登录广西防贫APP,逐项核对监测对象基本信息、纳入时信息、已享受的帮扶措施等信息,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则填报相应的准确信息。
对已经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核查风险消除是否准确;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核查是否达到风险消除条件。核查结束后提出核查结论。
3.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登录广西防贫APP,核对脱贫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对该户是否存在返贫风险进行核查,如存在风险隐患的,采集相关风险隐患类型和收支等信息,最后提出核查结论。
4.上报需财产检索名单。对入户人员核查结论为“建议按程序纳入监测管理”且不是五保户、低保户的农户(含脱贫户),由村委汇总并上报乡镇,作为需财产检索名单。
注:关于排查方式,原则上须入户核查。如整户外出务工或受疫情影响的,则采用“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核查。如前两者都无法实现,则采用“通过邻居或亲戚核查”。特殊情况采用“其他核查”方式,并注明具体方法。
第四步:村级评议公示
各行政村对核查后提出的疑似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名单、建议风险消除名单等,结合实际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部分村民代表等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包村镇干部到会指导并听取意见,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综合考虑农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逐户评议是否纳入或风险消除,并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和拟消除风险对象名单在村委会所在地及所在村民小组(屯)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纳入监测和消除风险情形的农户名单上报乡镇审核。
第五步:财产检索结果核实
对反馈的财产检索结果进行核实,并上报核实情况和纳入意见。
第六步:落实帮扶措施
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制定帮扶计划,10天内明确帮扶措施。对已纳入的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精准的及时整改。
第七步:集中排查“回头看”
根据各级检查指导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
附件6
钦北区“防返贫 守底线”专项行动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组织机构
主 任:杨建凤 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李好良 区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 中 区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虹岚 区残联干部
许 洁 区发展改革局干部
韦奕光 区教育局干部
黄宗剑 区民政局干部
黄玉敏 区财政局干部
钟雪琼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
黄珍妹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
陈丽丽 区水利局干部
邓钦阳 区农业农村局干部
谭丽红 区卫生健康局干部
陈海晖 区医保局干部
杨高永 区统计局干部
谭天源 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干部
冯克燕 区乡村振兴局干部
“防返贫 守底线”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钦州市钦北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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