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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钦北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纳入年度实施计划情况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10天(自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4日止)。如对纳入年度实施计划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投诉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项目将按程序报送区人民政府审批。
投诉监督地址:钦州市钦北区农业农村局1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7—3686130
电子邮箱:qbfpbxmg@126.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钦北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纳入年度实施计划明细表(公示稿)
钦州市钦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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