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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根据2025年广西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计划,我局组织2025年钦州市本级化妆品抽样检验共120批次。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和判定,共检出9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
对抽检不合格的化妆品,我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暂停销售、扣押等风险控制措施,并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对相关经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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