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申请指南
2022-10-27 10:27
来源:钦北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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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94号)、《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钦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市农业办发〔2022〕24号)等文件精神。
二、事项名称
2022年钦北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
三、申报对象
(一)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行动: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的农户及农机手。
(二)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有一定产业规模、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村“两委”干部、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人等产业带头人。
(三)高素质农民培育先锋行动: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农产品网络营销师、乡村企业家人才、高素质女农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
四、受惠内容
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及培训机构(含培训基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全过程的支出,其中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按人均不超过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按人均不超过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农业经理人、现代青年农场主等按年人均不超过5000元标准进行补助。自治区和市级组织开展的师资培训按照干部培训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五、受理条件
钦北区辖区内年满16周岁以上,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业从业者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及农村基层治理、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
(一)遵纪守法、热爱农业、有志务农、身体健康。
(二)具有一定经营规模,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收入主要来自农业。
(四)具备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16—60周岁。
(六)参训产业扶贫带头人和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要占培训人数20%以上,参训妇女要占培训人数20%以上。
六、主管部门
钦州市钦北区农业农村局。
七、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2月。
八、政策咨询
负责部门:钦北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咨询联系电话:0777—2833669,邮箱:qbnykj0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