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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教育局成文日期:2019年09月05日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通知(特殊教育)
发文字号:钦北教发〔2019〕54号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5日
效力状态:

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通知(特殊教育)

2019-09-05 00:00     来源:钦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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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残联《关于做好2019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923)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中小学根据区残联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全面开展核查,掌握每个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去向以及就读情况,做好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如下发名单中没有名字,但是现在在校跟班就读的,要一并统计)。

二、送教上门对象界定。各中小学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的88%以上的入学率确定送教上门人数,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实际情况送教上门。

三、完善学籍录入工作。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建立送教档案。

四、中小学送教上门任务界定。原则上612岁由小学负责送教,1316岁由中学负责送教。一个镇有两个中学的,按学区划分送教任务,如不分学区,则按初一新生比例分配送教任务,请各镇中学自行协调好。各镇中心小学接收到名单后立即与本镇中学落实名单的分配。

五、各中小学按各自职责开展核查和送教工作,并填写好《2019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名册》(附件2)、 《2019 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统计表》(附件3)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辍学“一生一案”安置表》(附件4),于920日前发送至邮箱:417459627@qq.com。联系人及电话:赖盛钦  3686153,黄葵芬 3686176QQ群:342379202

                

附件:1.2019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由局单独下发到城区

学校和各镇中心小学)

2.2019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名册.xlsx

3.2019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人学安置统计表.xlsx

4.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辍学“一生一案”安置表.xls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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