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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教育局成文日期:2017年06月02日
标  题:关于下达钦北区2017年初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北教发〔2017〕64 号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0日
效力状态:

关于下达钦北区2017年初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2017-06-20 00:00     来源:钦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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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确保我区2017年普通中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办学实际,现将《钦北区2017年初中招生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招生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钦北区初中招生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成立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分管基础教育工作的局领导、基教股股长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教股,具体负责实施招生工作。各镇相应成立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领导任组长,成员由中学校长、镇中校长和中心校校长等组成。中心校负责提供各村小毕业生人数和地理位置情况说明,镇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指标数,按照初中就近入学、分片招生的原则,规划好各中学的生源片区,达成决议后应相对稳定一段时期。请各镇于2017623日前将镇领导小组名单、分片招生的招生区域划分情况的纸质和同式电子版报送我局基教股备案。联系人:黄葵芬,联系电话:3686176,电子邮箱:qbjjg2@163.com

二、认真执行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认真把好新生入学关。

三、各校一律不得招收未毕业的小学在校学生,一旦发现,要追究校长责任。

四、镇招生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好各学校分片招生的招生区域后,学校不得擅自改变。若确需变动的,必须由镇招生领导小组报我局基教股批准后方能变动。

五、新生入学必须持入学通知书和小学毕业证到所招收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若无入学通知书和毕业证,教育局一律不予办理学籍。

六、各校根据实际增班情况和原有教师配备情况,做好增加教师的数量需求表(具体需要增加的科目和教师数量的统计表),报局人事股,以便做好教师招录和调配工作。

    附件:钦北区2017年初中招生计划

                     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

                       201762

主动公开

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62日印发

附件:

钦北区2017年初中招生计划

                                     20176月2日

学校

各镇小学毕业生人数

初中毕业

计划招生

备注

班数

人数

班数

人数

板城中学

742

5

262

8

392

板城镇中

4

225

7

350

板城二中

456

4

300

9

456

新棠中学

740

5

364

8

390

新棠镇中

5

321

7

350

长滩中学

759

8

558

15

759

小董中学

1186

7

518

10

500

小董镇中

7

490

14

686

大垌中学

542

8

435

7

342

3

176

4

200

那蒙中学

761

11

740

15

761

大寺中学

1194

8

488

11

550

大寺二中

6

409

13

644

贵台中学

388

4

237

8

388

大直中学

1120

6

400

11

560

大直镇中

7

452

11

560

平吉中学

1234

9

582

14

700

平吉镇中

4

286

11

534

青塘中学

867

6

386

9

450

青塘二中

4

278

8

412

9989

121

7906

200

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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