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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精神,按照《广西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对我区初审符合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条件的2025年申请人员冯修文同志等202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至5月1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书面向钦北区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777-3686002。
附件:2025年广西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人员名单
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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