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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4年07月11日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育集团组建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北政办〔2024〕10号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1日
效力状态: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育集团组建方案》的通知

2024-07-11 17:10     来源: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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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田街道办事处,子材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育集团组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4711

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育集团组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线,以解决入学难”“择校热”“大班额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育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重点,推动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按照以县(区)为主的原则,完善集团化办学支持政策和措施,推动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有序开展。本着试点先行、依法办学的原则,努力打造适合钦北教育发展的集团化办学模式。

(二)坚持机制创新。结合钦北区城区学校的实际情况,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多样化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创新集团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全面增强集团化办学的活力。

(三)坚持依法办学。开展集团化办学,要坚持依法治教、遵循教育规律,兼顾学校共同意愿,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有利于推动学校共同发展,优质资源共享,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钦师附小教育集团”)是我区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是我区小学阶段组建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教育集团。为加强对组建工作的领导,成立钦师附小教育集团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黄良先副区长

副组长:苏美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区教育局局长

员:冯春林区委编办副主任

陈贤健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振光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正聪区教育局副局长

林家和区教育局副局长

马丽琼区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凌兴智区财政局副局长

韦昌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元堂区自然资源局一级主任科员

黄如忠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戴中秋公安钦北分局副政委

梁肖萍子材街道工委副书记

长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振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教育局方业斌同志担任,具体负责钦师附小教育集团组建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学校实施集团的组建工作。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钦北分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集团化办学改革。领导小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组建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四、组建办法

采用一个支部、一个法人、一套班子、多个校区、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紧密型集团化办学模式,成立钦师附小教育集团。以钦师附小新校区为核心,在新校区设立钦师附小教育集团总部,旧校区设立为钦师附小教育集团育才校区,康桥小学设立为钦师附小教育集团康桥校区。

(一)冠名挂牌

1.新校区保留沿用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的校名和校牌,对外简称钦师附小总部,不再另外单独冠名和挂牌。

2.旧校区冠名挂牌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育集团育才校区”,对外简称附小育才校区

3.康桥小学项目建设完成交付使用后,冠名挂牌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育集团康桥校区,对外简称附小康桥校区,不再使用康桥小学的立项名称。

(二)集团管理

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鼓励集团开拓创新管理机制,领导班子、中层管理人员可尝试灵活动态的管理办法,探索一人多岗、紧密结合、一岗多管、交叉管理的教育集团管理新模式。根据集团的发展和常规管理需求,精准高效地进行领导岗位职责调整,有效提高集团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三)班子配备

领导班子在原钦师附小的学校领导班子基础上,充实完善、优化整合、统筹安排。设党总支部书记1名,全面领导教育集团的工作,设校长1名,全面负责教育集团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设副校长若干名,分管教学、政工、后勤、安全、育才校区、康桥校区。根据日常教育教学管理需要,在总部设立党总支部,按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需求设立办公室、教导处、科研处、德育处、后勤处等相关处室,配齐配足主任、副主任等中层管理人员。

(四)教师管理

在集团化办学模式下,遵循教师队伍统一管理的原则,培育教师共同教育理念和价值体系,践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打造具有高度认同感和凝聚力的教师队伍。实行教师流动机制,通过合理的教师资源配置,鼓励优秀教师在集团内部不同校区间交流或轮岗,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布,实现教育公平。制定并执行系统的教师培训计划,引进先进教育教学方法,整体提升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建立公正、透明、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结合集团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奖励机制,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五)财务管理

在集团化办学模式下,遵循后勤财务统一管理的原则,统一编制财政预算和会计核算,教育经费统一调配使用,以期发挥最大绩效。在集团总部统一设立财会室,配备财务总监、会计岗、出纳岗、审核岗、劳资岗、资产岗等岗位财会人员,财务管理、经费收支、报销结算、教师薪资、国有资产等均由总部财会室集中办理。

(六)其它事项

1.保留原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一个法人单位,设立一名法人代表,不另外单独设立法人单位和法人代表。

2.保持原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的学生公用经费下达,教育项目申报等途径不变,教师岗位设置、职称评审等工作由集团统筹安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经费投入,提高保障水平

区财政局要以促进公平、鼓励创新和提高质量为导向,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教育集团内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水平。在基础设施建设、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及骨干人才培养等方面实行资金倾斜。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学校规划布局、项目立项、基础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加大管理指导,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育集团实施组建工作。加大对集团化办学的扶持力度,以促进学校管理的优化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破解择校热”“大班额问题,提升集团的办学教育水平,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让学生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促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三)合理推进,确保集团化办学顺利推进

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教师编制、管理、职称评定的相关工作。区财政局要做好集团化办学的经费保障工作,全力支持集团化办学改革。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做好学校体育教学设施的建设指导工作。公安钦北分局、有关街道办事处要做好集团组建期间的安全稳定、政策解读等工作。

(四)加强督导考核

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结果性评估与过程性评估相结合的集团化办学专项评估考核结果机制,定期督导评估教育集团工作绩效,及时纠正、调整集团化办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督导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经费投入、绩效工资、教师评优评先、干部考核任用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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