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幼儿园,局各股室:
现将《2021年钦北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3月18日
2021年钦北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19〕10 号)、《广西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 ( 2018—2022 年)》(桂办发〔2019〕3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20〕5 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学前教育优质化、均衡化进程,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带动薄弱幼儿园的发展,整体提升钦北区幼儿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区域推进。全区统筹规划,优化设点布局,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带动薄弱园实现同步协调发展,实现区域内幼儿园优势互补、和谐共生、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二)机制创新。各教育集团结合自身特色创造性地制定办园章程,优化管理结构,明晰发展规划,注重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环节衔接,建立以共同愿景为目标、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规则程序为纽带的集团运行机制,实现管理互通、师资共享、研训联动、文化共建和质量同进,缩小园际差距,形成稳定的合作共赢机制。
(三)共享共生。通过先进办园理念辐射、科学管理制度共建、骨干教师流动、教育资源共享、办学文化共生等策略,增强幼儿园“复制”“改进”与“重建”的能力,逐步形成各自的办园优势,创建办园特色,提升教育品质。
(四)量质并举。把关注质的提升与量的扩张紧密结合起来,优质幼儿园在输出品牌、师资、管理上下功夫,大力推进优质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增强“输血”“造血”功能,不断提升整体办园水平,促进优质资源的可持续增长。
三、总体目标
通过龙头园的带动,提高成员园的办园质量,激发各类幼儿园办园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建设一批条件合格、管理规范、保教优质的幼儿园,实现区域内幼儿园优势互补、和谐共生。
四、重点任务
(一)创新机制。各教育集团要成立以总园园长为组长的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详实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总园、各成员园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集团化办园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二)建设队伍。集团各成员校教师交流范围原则上只在集团内部。集团内师资协调由总园牵头,成员园加强协作。按照“总量不变、结构合理、促进均衡、盘活优化”的原则,根据集团各成员园的实际情况结合保教需要与特点采用点对点交流、结构补缺、等方式建立积极有效的集团内教师交流和领导交流模式。
(三)提升质量。各教育集团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努力建设个体特色基地,形成“一园一品”的格局。集团总园领导和中层干部定期蹲点到集团分园,协助完善幼儿园管理制度,交流管理经验,集团内干部和教师通过相互交流,提升分园的办学管理水平,打造分园办园特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区教育局综合股、办公室、督导室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适时召开有关集团办学会议,重点解决集团办学的疑难问题。
(二)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集团化办学中涌现出的“家门口的好幼儿园”,以及推进集团化办学的经验与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在全系统、全社会积极营造支持集团办学的良好环境。
(三)完善考核机制
完善集团化办园督导评估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大过程考核力度,加强对集团教育实施状况的定期监测。要对学前教育集团的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幼儿活动和教育质量等工作方面进行考核。
(四)加强资金监管
要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设立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并纳入预算管理,保障骨干教师流动、优质课程开发、教科研联动、场地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经费需求。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