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教育信息 > 教育政策
发文单位:钦北区教育局成文日期:2019年09月03日
标  题:关于印发《钦北区小学学科质量目标评价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北教发〔2019〕52 号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3日
效力状态:

关于印发《钦北区小学学科质量目标评价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

2019-09-03 00:00     来源:钦北区教育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小学:

现将《钦北区小学学科质量目标评价奖励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9月3日

钦北区小学学科质量目标评价奖励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落实新课程改革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目标和评价体系,切实保证考核学科的教学效果,促进小学教育全面、和谐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和《钦州市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6—2020)(钦办发201655号)精神,结合各学科的课程标准与教材文本以及我区小学教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价奖励方案。

一、评价学科

(一)考试学科

一、二年级考语文、数学两个学科,三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四、五、六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五个学科。

(二)考查学科

一、二、三年级考查科学、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与美术)五个学科;四、五、六年级考查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与美术)两个学科。

二、评价对象

全区小学及所有任课教师。分城区小学、中心校本部和村完小三类,分别进行评价。

三、评价时间

考试学科,按区教育局下发的期末检测通知要求统一组织;考察学科,安排在考试学科前一周进行。

四、评价办法

(一)考试学科的评价办法

1.由区教育科学研究室组织学科专家组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统一组织考试。其中小学毕业班的终结性抽查考试,要全区统一组织评卷。

2.每学期考完试后,由区教育科学研究室根据各校各年级各班科考试的成绩统计,来确定每个年级每个学科的质量目标达标和优秀两个等次的分值,并以此作为教师学科教学成绩的考量评价依据。

3.区教育科学研究室各学科教研员建立学科教师教学成绩资源库,全方位监测全区小学各学科教师教学情况,以便进一步指导。

(二)考查学科的评价办法

1.各小学要结合考查学科的培养目标、内容标准,制定操作性强的考查实施方案,自行组织考查。

2.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强化学校相关学科考查工作的落实。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

(一)以考试或考查成绩登记表的形式记录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做好质量分析报告。各班的成绩登记表和质量分析报告由学校存档,学校的成绩汇总表和学科质量分析报告要及时上报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二)考试学科分不达标、达标和优秀三个等次作为评价结果对教师进行奖惩。各小学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

(三)考查学科的评价结果以“等级+评语”的形式通知学生并填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对任课教师的评价,各校要制定操作性强的奖惩方案并实施。

六、奖项设置

(一)学校类——学期质量目标奖

城区学校和中心校本部,各设学期质量目标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村完小(含完全教学点)按学校总数的30%,设质量目标奖,一等奖和二等奖按2:3的比例确定获奖学校数。

(二)个人类——学科教学成绩奖

每学期按学科教师总数的30%左右分别设学科教学成绩奖,一等奖和二等奖按2:3的比例确定等次获奖教师数。对获奖学校的领导给予学校同类别同等次的综合奖,奖励正副校长、教导处主任各1名,不计入学科教师获奖总数。

七、获奖基本条件

(一)学校质量目标

1.学校巩固率达到区教育局下达的最低标准。

2.考试过程中,不出现违反考风考纪事件。

3.学校不出现其它重大的不良事件。

4.根据学校班级学科教师获奖人次的百分比从高到低确定获奖学校。

(二)学科教学成绩奖

1.班级巩固率达到100%。

2.考试过程中,不出现违反考风考纪事件。

3.考试科目的班级教学成绩应达到区下达的质量标准(达标)。考查科目根据学校的考查标准,按该类学科教师数的30%,以2:3的比例确定获奖等次(一、二等奖)进行遴选上报,同时兼任考试和考察科目的教师,以考试科目进行评奖,不再参与考察科目的评奖。

4.不出现违反师德师风现象。

八、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学校质量目标评价指标及权重

指标

一等奖比率

二等奖比率

权重

0.6

0.4

该评价指标以城区小学、中心小学本部、村完小为单位,分学校按权重计算出各校质量目标综合折分,作为评定学校质量目标奖励的依据。

一等奖比率=一等奖班科数÷班级学科总数×100%

二等奖比率=二等奖班科数÷班级学科总数×100%

学校综合折分=(一等奖比率×0.6+二等奖比率×0.4)×100

(二)班级学科教学成绩评价指标及权重

指标

平均分

及格率

优秀率

班级负荷率

权重

0.4

0.4

0.2

0.05

该评价指标以班级为单位,分学科按权重计算出各班各学科的教学成绩综合折分,以此作为评定学科教师教学成绩奖励的依据。

平均分=学科班级总分÷班级实考人数。

及格率=班级学科的及格人数÷班级实考人数×100%。

优秀率=班级学科的优秀人数÷班级实考人数×100%(学科考试成绩在80或80分以上为优秀)。

班级综合分=班级人数×0.05

班级学科综合折分=平均分×0.4+(及格率×0.4+优秀率×0.2)×100+班级人数×0.05。

九、其他

(一)考查学科由各校结合各学科情况制定考查方案。

(二)各校对学科教学成绩不达标的教师,要查找原因,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帮扶。

(三)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印发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15612611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