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钦北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北区2020年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5日
钦北区2020年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
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开展,切实做好我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为原则,认真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活动,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教学创造平安、和谐、稳定、有序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决定成立钦北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应春 副区长
蒋基勋 副区长、公安钦北分局局长
副组长:黄泉源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谢旭初 区教育局局长
黄冠华 区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成 员:黄 爵 团区委书记
杨璐汶 区妇联主席
陈国琛 区教育局副局长
苏政敢 区水利局局长
谭美忠 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局长
廖志琪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黎培进 区应急局局长
官立群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丁昌平 公安钦北分局副局长
刘 庆 市交警三大队大队长
许华忠 市交警四大队大队长
甘智卓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冯洪钧 小董镇镇长
陆崇彬 大寺镇镇长
利远远 平吉镇镇长
陈国章 大直镇镇长
吴 雷 板城镇镇长
赖 幸 大垌镇镇长
龚 燕 那蒙镇镇长
钟修裕 青塘镇镇长
黄渊珑 新棠镇镇长
陆星光 贵台镇镇长
陆显华 长滩镇镇长
徐 乾 长田街道办主任
黄继江 子材街道办主任
黄夏梅 鸿亭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谢旭初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冠华和陈国琛同志兼任。成员从政法、公安、教育、水利、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交警等单位及各镇(街道)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督促指导、组织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3686266,联系人:张鸿辉。
三、职责分工
(一)校园内综合整治
要进行全面排查,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重点加强门卫保安,设置警务室;消防安全方面更换老化的电线电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学校危房危墙要重建或予以加固;学校食堂要严格管理,严把食材采购关,厨师等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师生食物安全,防止疾病传播;对剧毒等危险化学物品试剂等要严格管理;开展治安防范、交通安全、地震、消防等方面的教育演练活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安钦北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
(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整治
1.整治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严厉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重点:严厉打击伤害师生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对师生进行抢劫抢夺、盗窃、敲诈勒索、殴打师生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校园周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对聚众赌博摊点进行打击。(牵头单位:公安钦北分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
2.校园周边饮食卫生整治。对校园周边的餐饮店、食杂店进行整治,规范校园周边的饮食卫生行为和疾病的防控,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对使用液化器烤炸食物的摊点进行清理,对无证经营的一律取缔。(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
3.对学校周边网吧和非法经营文化娱乐场所整治。依法整治和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等,对证照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符合整改条件的限期整改。严格查处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及各种出版物展销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淫秽色情出版物、有害卡通画册和非法音像制品,努力净化校园周边的文化环境。(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钦北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
4.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学校周边,特别是校门口要设警示、限速慢行、让行、人行横道等交通标志。上下学高峰时段交巡警、协警维持交通秩序,重要路段、放学时间安排教师值班。(牵头单位:市交警三大队、市交警四大队;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钦北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
5.对学校周边乱搭乱建、乱设摊点、流动小食摊贩和乱放杂物的整治。开展对学校门前乱搭乱建、乱设摊、乱占路等顽症进行整治,保持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畅通无阻。(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
6.对危险危害和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点的清理整治。对周边经营销售危害危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要进行清理整治,对无证经营的一律取缔,符合整改条件的限期整改。(牵头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安钦北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
7.严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认真做好精神病人,特别是流浪精神病人的救治工作,严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公安钦北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
8.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和水域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求。各镇(街道)综合考虑辖区内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将辖区内水域划分为溺水低风险水域、中风险水域、高风险水域,并根据不同风险级别进行管理,明确水域管理负责人,重点完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配置应急救护设施,并经常性开展巡查。(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6月5日—6月10日)
1.调查摸底。各职能部门要进行调查摸底,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研判。
2.宣传发动。利用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3.制定实施方案。在调查摸底和分析研判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20年6月11日—7月11日)
按部门执法和联合执法相结合原则,依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开展整治,把存在问题整治好。
(三)总结验收(2020年7月12日—7月31日)
1.区委政法委和区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限期完成整治工作。对整治行动中表现优秀的人员和单位,予以嘉奖表彰。
2.通过整治,不断完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根据“联合整治、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坚持依法打击、积极预防,坚持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多种媒体,深入宣传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更多力量参与,营造全社会支持、各方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协调运作,形成合力。区委政法委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主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加强督促检查。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并收到显著效果。
(五)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做到信息互通。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联络员及时整理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每周五前将工作情况、7月31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到信息互通,防止形成部门信息壁垒。联系人:张鸿辉,电话:3686522 ;电子邮箱:awb3686266@163.com。
附件:钦北区2020年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