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环境保护政策与规划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2022-05-27 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注】本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行动态更新工作制度,将不定期增补、移除或更正排污单位,完善排污单位信息。

 

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原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以及有关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要求,我厅组织各市筛选了拟纳入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经征求厅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意见,并充分吸纳生态环境部增补意见,研究制定了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名录共包含3000家排污单位,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744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118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463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675家。现将名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

  附件: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13727645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