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17年01月13日 |
| 标 题:关于对《关于大寺镇教育小区二期住宅项目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异议意见书》的意见 | |
| 发文字号:钦北建报〔2017〕3号 |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3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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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
转来钦州市新通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大寺镇教育小区二期住宅项目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异议意见书》收悉。经研究,我局建议区人民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该事项。
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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