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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钦州市钦北区 平吉镇长麓岭矿区饰面用砂岩矿基建期临时运输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北自然资临用〔2024〕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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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海纳矿业有限公司:
报来《临时用地申请书》《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长麓岭矿区饰面用砂岩矿基建期临时运输便道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审定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公司平吉镇长麓岭饰面用砂岩矿区基建期需要,同意你公司使用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贤架村0.1707公顷临时用地作运输便道,具体用地范围及用途详见《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长麓岭矿区饰面用砂岩矿基建期临时运输便道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审定稿)。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你公司不得在上述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必须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批准用途。今后因城镇建设规划调整需要时,你公司必须无条件搬迁。
三、使用临时用地涉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应在临时用地使用前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限2024年4月23日-2026年2月28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后,你公司必须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做好土地复垦工作。
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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