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23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交〔2025〕15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5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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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领域薄弱环节,为压实各方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现印发《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任务清单》,请严格遵照执行。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3日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
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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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类别 |
工作 任务 |
目标要求 |
工作措施 |
责任 部门 |
责任人 |
完成时间 |
目前进展 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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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道路运输领域 |
营运车辆智能安防服务设备换(安)装工作 |
1.完成 不少于2000辆营运车辆设备换(安)装; 2.“两客一危”企业安装率达到100%; 3.获得补助资金的运输企业换装率100%。 |
1.每月深入3家及以上未换(安)装“两客一危一货”企业开展政策解读与动员,同步记录企业需求及反馈; 2.每周跟踪1次已完成换装企业的设备运行质量,对故障设备督促24小时内响应维修。 |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
责任领导:黄兴华 部门负责人:韦文 具体负责人:邓紫杏、黄海洋 |
目标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提升巩固时间:2026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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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推进 |
辖区162家上报系统企业全部落实奖励机制,督促企业切实开展隐患排查,落实奖励(目前仅6家落实,奖励14起、2600元) |
1.每月走访2家未落实奖励机制的企业,现场指导制定奖励规则及台账模板; 2.每两周更新1次企业隐患报告及奖励落实跟踪台账,对已落实企业每月核查1次奖励执行情况。 |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
责任领导:黄兴华 部门负责人:韦文 具体负责人: 道路运输:何品华、银星夏 维修驾培:黄邺莹 |
目标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提升巩固时间:2026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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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5年“入企帮扶”、“一企一档”、广西企业安全发展项目推进 |
按上级部门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完成相关安全项目的落地 |
1.每月开展2次“入企帮扶”指导,重点协助企业解决安全项目推进中的堵点问题; 2.每季度核查1次试点企业“一企一档”资料完整性,确保档案覆盖率100%; 3.每月汇总1次广西企业安全发展项目进度,对滞后项目约谈企业负责人。 |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
责任领导:黄兴华 部门负责人:韦文 具体负责人: “入企帮扶”、“一企一档”:何品华、黄邺滢 安全发展项目:陆瑞钦、银星夏 |
目标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提升巩固时间:2026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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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道路运输领域 |
租赁、维修企业备案管理 |
规范行业管理,开展全面宣传动员,完成租赁企业备案数量不少于10家、维修企业备案不少于10家。 |
1.明确备案范围(汽车租赁、维修企业)及要求(资质、场所、人员),制作备案指南并发放至未备案企业,不少于100份; 2.每月开展 不少于2次未备案企业走访,逐家告知备案流程及时限,对逾期未备案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 |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
责任领导:黄兴华 部门负责人:韦文 具体负责人: 租赁:曾晓华、罗元发 维修:吴怡蓉、黄邺莹 |
目标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提升巩固时间:2026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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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运输企业 “黑名单”清理 |
结合交通运输部黄、红码赋码指南,逐步清理一批脱离监管、不具备安全管理能力的运输企业,加快完成已排查的38家运输企业撤销行政审批的法定程序,同时抓紧完成企业梳理并分级管理 |
1.明确 “黑名单”情形(运输许可超期、重大隐患拒改、严重事故、“百吨王”超限),每季度梳理 1次符合情形的运输企业; 2.对已列入 “黑名单”的企业每月开展 1次重点管控检查,严防违规经营,跟踪“黑名单”企业或个人及时撤销经营许可; 3.11月底前出台企业分级管理制度,12月底前完成全部运输企业分级标注。 |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
责任领导:黄兴华 部门负责人:韦文 具体负责人: “黑名单”企业清理:邓紫杏 “黄红码”动态管理:罗元发 |
目标完成时间:2025年 12月 31日(完成 38家企业撤批、企业分级) 提升巩固时间:2026年 2月 28日(完善 “黑名单”、“黄红码”动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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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超限超载源头治理 |
10月 31日前 完成8家装载源头企业张贴标识并设公示牌;从源头遏制超限,严惩违规 |
1.10月31日前完成 8家装载源头企业标准张贴及公示牌制作并核验安装到位; 2.督促矿山、钢铁等装载源头企业在 10月 31日前建立装载登记与称重制度,每月核查 1次制度执行情况; 3.联合交通、公安、市监管部门每月开展 1次装载源头企业巡查,对违规装载行为现场取证并追溯企业责任。 |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
责任领导:黄兴华 部门负责人:韦文 具体负责人:陆瑞钦 |
阶段性目标时间:2025年 10月 31日(贴标准设牌、建称重制度) 提升巩固时间:2026年 2月 28日(持续巡查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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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道路养护领域 |
公路日常养护、道路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 |
排查在养道路 350条(隐患35处:缺标志标线 3处、边坡崩塌 29处、其他3处),12月底前完成 35处道路隐患问题整改 |
1.每月排查在养道路不少于 80条,重点核查临水临崖、高边坡路段地质灾害风险,每月记录 1次隐患变化; 2.12月底前完成 35处隐患整改。 |
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
责任领导:苏树堂 部门负责人:冯传禄 具体负责人:孙睿 |
目标完成时间:2025年 12月 31日(完成 35处隐患整改) 提升巩固时间:2026年 2月 28日(持续养护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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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建工程领域 |
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及隐患整治 |
排查扶贫衔接资金项目(九曲江、老劳江桥)、危桥等项目施工用地、吊装、临边洞口等安全隐患问题,建立日常检查台账,杜绝高风险环节隐患 |
1.每周对在建项目开展 1次全覆盖巡查,重点检查吊装规范、用电安全(私拉乱接、接地)、深基坑防护,现场下达隐患整改单; 2.建立风险台账并制定防控措施。 |
建设规划股、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
责任领导:苏树堂、黄兴华 部门负责人:冯传禄、关小燕 具体负责人:周显就、江事璠 |
目标完成时间:2025年 12月 31日(杜绝高风险隐患) 提升巩固时间:2026年 2月 28日(持续隐患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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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平陆运河沿线隐患整改核查 |
完成 2024年 3月排查的 112处隐患(路面破损、缺警示、无减速等)“回头看”,全部闭环处理。 |
1.联合交警大队、钦北大队等相关部门开展 1次隐患整改 “回头看”核查; 2.对未整改到位的隐患,明确责任主体及整改时限,同步录入核查台账; 3.12月底前完成 112处隐患全部闭环,2026年 2月前不定时抽查检查。 |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
责任领导:苏树堂、黄兴华 部门负责人:冯传禄、韦文 具体负责人:孙睿、陆瑞钦 |
目标完成时间:2025年 12月 31日(112处隐患全部闭环) 提升巩固时间:2026年 2月 28日(抽查复核巩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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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局法安股承担统筹职责,负责收集各责任部门的任务推进信息,每月 25日前汇总上月任务完成情况(数据累计上报),形成进展工作情况表报局主要领导; 2.各责任部门收集好工作台账、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并指定专人对接法安股,按要求报送工作任务进度,确保信息同步及时、跟踪闭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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