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20日 |
| 标 题:钦北区水利局关于开展2025年汛前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暨复工复产安全检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水利字〔2025〕1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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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各二层单位,局属各股、站、办:
为切实做好2025年汛前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和钦州市水利局的要求,我局决定于2025年3月21日起,至4月1日前开展钦北区水利工程汛前安全隐患排查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一)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
(二)在建水利工程;
(三)运行的水库、水闸、堤防工程;
(四)农村水电站;
(五)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
(六)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
二、整治内容
(一)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各类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等防汛相关责任人名单的落实情况;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山洪灾害群测群防、山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保障情况;水毁修复项目进度、工程建设管理以及质量管理措施;组织复核水库汛限水位情况和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下达情况,以及未完成除险加固或新建工程制定安全度汛方案情况;中型水库年度汛期调度方案,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局本级洪水防御应急预案,区、镇、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等编制(修订)情况;视频会商系统、山洪监测设备运行维护保障情况,水利专网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情况,机房运行维护保障情况等;区水利局汛期值班准备情况等。
(二)在建水利工程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检查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六个一”措施落实情况;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临时用电和水下工程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以及各类施工机械、机具维保和检测情况;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度汛安全准备工作。
(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重点检查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水库雨水情测报、调度运用方案(调度计划)、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关键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大中型水闸、5级以上堤防工程,重点检查防汛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安全运行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应急预案落实情况;闸门、闸室、启闭设备、堤身、堤岸防护等关键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四)农村水电站工程安全运行。重点检查挡水堰坝、压力管道(压力钢管)、调压设施、压力前池、厂房、闸门等构(建)筑物和金属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防汛备用电源是否按规定配备,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报批、演练,检修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两票三制”是否执行,消防器材、应急(防汛)物资、绝缘装备等安全工器具是否配备齐全;特种作业人员,特别是运行和检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行政责任等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责任人是否公示。
(五)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排查监测工作。排查范围:我区农村供水人口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以及存在饮水困难村庄。重点排查监测户、脱贫户饮水安全临时反复未解决的问题,排查饮水安全没有保障的、水质浑浊等问题;全面排查工程是否运行,供水设施是否损坏,工程牌公示是否清晰等情况;是否存在工程因灾未及时修复、水源枯竭、运行管理不善等导致无法运行的情况,重点排查因干旱、工程损毁、水质问题等导致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用水方便程度等指标达不到"有安全饮水"标准要求等情况;检查工程是否在村委公示栏、饮水工程等全覆盖张贴安全饮水“明白卡”和“倡议书”。
(六)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开展溺水风险隐患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图/表),是否完成溺水隐患整改,是否落实风险管控责任,是否建立巡查巡逻制度,警示标志牌和救援设施是否完善。
三、工作安排
1.检查分组,由综合股、综合股二、综合股三、质监站、工管站及河长办组成4个检查工作组。
第一组
带队领导:张传华
组 长:冯永光
成 员:刘新禧、黎芸、黄小峰、庞朝勤、钟进武
负责检查和指导小董镇、长滩镇、那蒙镇、鸿亭街道办。
第二组
带队领导:黎培进
组 长:黄玉权
成 员:陈丽丽、张文彬、杨德平、韦尚平、周绍铸、
负责乡镇:大直镇、大寺镇、贵台镇。
第三组
带队领导:陈海娟
组 长:韦清泉
成 员:莫文智、张业娣、黄慧玲、黄乃永
负责检查和指导大垌镇、青塘镇、平吉镇、子材街道办。
第四组
带队领导:黄昭艺
组 长:劳绍毅
成 员:仇继南、唐卡迪、张琳琳、高小流、黎佳鑫
负责检查和指导板城镇、新棠镇、长田街道办。
各检查组要对所负责的镇辖区内所有建成的农村水电站、水库、水闸、堤防、符合排查范围的人饮工程,所有在建水利工程进行全覆盖检查,务必于4月5日前将排查表填写好报质监站汇总。
2.检查时间
自3月21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坚持领导带头、深入一线,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层层压实责任,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组织全面排查水库、水闸、堤防、人饮工程安全隐患,认真查找风险隐患,建立排查整治问题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重大隐患必须挂牌督办,确保排查整治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对于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尚不明确的水利设施,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尽快明确责任主体并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三)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强化对辖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或风险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四)严守纪律要求。在组织排查整治工作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相关规定。
联 系 人:杨德平
联系电话:0777-3685615
联系邮箱:qbqzaz@163.com
附件:1-1.防汛备汛检查内容表
1-2.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内容表
1-3.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检查内容表(水库、水闸、堤防)
1-4.农村水电站工程运行安全检查内容表
1-5.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排查发现问题统计表
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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