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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交通运输局成文日期:2020年12月25日
标  题: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北交〔2020〕257号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6日
效力状态:

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1-01-06 11:38     来源: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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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运管所、公路所、公路路政大队,局相关股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及市领导批示的通知》(钦安委会〔202016号)及钦北区安委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列出问题清单抓好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行业安全监管

各单位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加强行业安全监管,特别是对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渡船渡口以及交通工程建设等方面安全监管,确保岁末年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及市领导批示的通知(钦安委会〔202016)

   

   

   

                             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20201225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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