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20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北区建华建材(广西)有限公司“6·1”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北政函〔2023〕8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0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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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建华建材(广西)有限公司“6·1”事故调查组:
《关于钦北区建华建材(广西)有限公司“6·1”事故调查处理的请示》(钦北应急报〔2023〕28号)收悉。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责任的认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三、广西新远程物流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履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要结合生产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全面辨识,并设置安全警示和作业风险告知,加强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严格落实安全考核制度;要全面开展生产现场和人员作业区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及新员工等人员的日常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作业人员作业行为,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建华建材(广西)有限公司要全面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督促分包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出现只注重签订安全协议而忽视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
五、各镇(街道)、区经开区管委要严格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外包作业单位的安全监管,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各行业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的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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