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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应急管理局成文日期:2023年05月05日
标  题:钦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山东聊城“5·1”爆炸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北安委办〔2023〕11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5日
效力状态:

钦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山东聊城“5·1”爆炸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钦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山东聊城“5·1”爆炸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23-05-05 15:33     来源:钦北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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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应急局、工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经开区管委会、公安钦北分局、钦北生态环境局,辖区涉危企业

202351836分许,山东聊城鲁西化工双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号双氧水装置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1人失联。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立即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深刻汲取山东聊城5·1”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有关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部署,切实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聚焦双氧水工作液配置釜、氢化塔、氧化塔等重点部位和加氢,过氧化,工作液回收等事故易发环节,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5月底。

三、检查范围

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包括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及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企业装置设备带运行排查整治,对有液化烃储罐区整治,对高危细分领域深化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对有双氧水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大排查

四、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工艺、仪表、安全管理检查等内容,同时要突出重点,如重大危险源、特殊作业、检维修、外包工程、危化品装卸等领域环节。

五、检查方式

(一)企业全面自查。各企业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对本企业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负责人要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要求,带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检查记录、台账保留完整备查。

(二)部门指导检查。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对所管辖的行业(领域)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责,从行业(领域)监管要求出发,指导行业(领域)的企业开展检查,解决行业(领域)性问题。

六、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大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切实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执法措施。

(三)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广播、公众号、网络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群众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监督,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有力震慑。

(四)加强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大检查的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大检查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向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23530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至安委办联系人:黄振华,电话:3686346,邮箱:qbqwhg@163.com

钦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5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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