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6 17:28
来源:钦北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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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的通知》(钦安委办〔2020〕34号)转发给你们。请于2020年8月31日12时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工作清单(附件1-6,电子版和扫描版并加盖公章)的情况报送区安委办。
从2020年9月起,请各单位于每月30号前将上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工作清单(附件1-6,电子版和扫描版并加盖公章)报送区安委办汇总。(另注:钦北安委办〔2020〕29号文件的附件1-6不需再报)联系人:曾晓,联系电话:3686370,电子邮箱:qbqyjj@163.com
钦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的通知》(钦安委办〔2020〕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