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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0年07月15日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恒大御景半岛“5·15”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北政函〔2020〕22号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5日
效力状态: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恒大御景半岛“5·15”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2020-07-15 19:12     来源: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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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恒大御景半岛5·15事故调查组:

你组202076日报来的关于钦州恒大御景半岛5·15事故调查处理的请示收悉。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责任的认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附件:钦州恒大御景半岛5·15事件调查报告

2020715

附件

钦州恒大御景半岛5·15故调查报告

2020515日下午415分,在钦州恒大御景半岛项目15#住宅楼及一、二层商业裙楼工程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的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成立了钦州恒大御景半岛5·15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黄开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黎培进(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局局长)任组长,区应急局、公安钦北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鸿亭街道办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钦州恒大御景半岛5·15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区纪委监委机关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的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钦州恒大御景半岛二期15#19#楼、26#商业楼主体及地下室及配套建设工程;工程地点:钦州市钦北区扬帆大道39号;建设单位广西彬晖置业有限公司;施工总包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分包单位:海门博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监理单位: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于2019627日开工建设,中途因春节放假及疫情影响停工,20205月初进行恢复施工。

(二)项目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广西彬晖置业有限公司,广西彬晖置业有限公司位于钦州市扬帆北大道39号,公司成立于20121126日,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057540XXXX),经营期限:20121126日至20221126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市政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以上项目凭有效资质经营);投资租赁、房地产营销代理、商业项目投资;房屋租赁;体育活动组织策划,体育信息咨询服务;健身服务,棋牌室服务,游泳服务;教育信息咨询服务;美容服务;餐饮服务日用百货、化妆品、服装、鞋帽、卫生用品、眼镜、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食品、卷烟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施工总包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XXXX室,公司成立于19901224日,注册资本:34168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52XXXX),经营范围:承包境内外房屋建筑、建筑装修装饰、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园林古建筑工程、预应力工程、环保工程、特种专业工程、建筑防水及建筑幕墙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普通机械、化学品、塑料制品、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施工分包单位:海门博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海门博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位于南通市海门市四甲镇南京路X号,公司成立于201872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4MAIWTAXXXX),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建材批发、零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施工监理单位: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位于北海市北京路祥和大厦X室,公司成立于2005124日,注册资本:伍佰零贰万伍仟元整,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768947XXXX),经营范围: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以上凡涉及行政审批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代理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同签订情况

1. 2019512日,广西彬晖置业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钦州恒大御景半岛二期工程15#16#17#18#19#26#及地下室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 2019625日,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海门博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工程名称:钦州恒大御景半岛二期15#19#26#商业楼主体及地下室及配套建设工程分包工程地点:广西钦州市扬帆北大道39开工日期:2019627竣工日期:202052日。

3. 2017614日,广西彬晖置业有限公司与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钦州恒大御景半岛二期15#21#26#楼及周边地下室监理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项目名称:钦州恒大御景半岛二期15#21#26#楼及周边地下室监理工程委托监理。

4. 海门博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042日与死者*签订了农民工劳动合同书,在公司担任杂工岗位。按合同约定,海门博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办理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工伤事故,医疗及相关待遇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四)事故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男,34岁,住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洞波乡那达村,身份证号:532628198609201XXXX,事发前在海门博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从事杂工岗位工作。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8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0515日上午,钦州恒大御景半岛工地海门博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向班组负责人**提出,安排2名工人到15号楼清理建筑垃圾,当天下午班组负责人**安排**15号楼清理建筑垃圾(清理工作与广西建业中天咨询有限公司的监理日志记录一致),16时左右,*7楼外部高空铁架上拆模具的时候,不小心意外踩空,从7楼坠下。现场管理人员发现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15分钟后120医务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对*进行抢救,经现场抢救半小时后,发现伤者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宣布死亡。

(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区领导指示区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全力做好事故救援及善后工作,妥善安抚死者家属,稳定家属情绪,并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鸿亭街道办、水东派出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处置工作。

(三)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广西彬晖置业有限公司认真组织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死者家属进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于2020517日签订了协议书,善后事宜得到妥善解决,没有引发不良后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经查,*安全意识缺乏,没有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没有经过高处作业相关安全知识的专门培训。高处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在高处作业时,虽然佩戴了安全带,但没有将绳子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上,以致从7楼坠下死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经查,海门博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排不具有特种作业资格人员从事高空作业,未安排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安全作业进行监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2.经查,海门博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未认真履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二。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钦州恒大御景半岛5·15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单位责任认定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对海门博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海门博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排不具有特种作业资格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施工;施工现场监管不力,未安排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安全作业进行监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施工企业进行闭环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二)对*添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死者*安全意识淡薄,违反高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存在的潜在危险预见不足,高处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建议免于责任追究。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针对这起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一)全区各企业应认真吸取此次事故的经验教训,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海门博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要认真取此次事故教训,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严禁从事特种工种作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的针对性,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三)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工程实施监理,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增加现场巡查频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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