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厅关于玉林市兴业县龙安镇“5·12”爆炸事件的通报》(桂安委办〔2020〕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20年5月28日前将贯彻落实本通报精神的情况报至区安委办。联系人:黄振华,联系电话:3686346,邮箱:qbqwhg@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厅关于玉林市兴业县龙安镇“5·12”爆炸事件的通报》(桂安委办〔2020〕39号)
钦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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