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26日 |
| 标 题:关于下达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 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租地工作任务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征收中心发〔2024〕9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6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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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
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项目在K105+192处及江表大桥处,需要临时租用3亩土地进入红线施工。按区人民政府的批示,现将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租地工作任务下达给贵镇负责实施,相关租地费用由中铁三局集团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QFSG1标项目经理部负责解决,租地费用标准按《钦州市人民政府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平陆运河(钦州段)征地搬迁有关费用问题的纪要》(钦政阅〔2022〕64 号)第三条关于临时用地租用及青苗补偿费问题执行。请贵镇尽快落实人员按有关程序组织开展租地工作。
特此通知。
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黄伊琼,联系电话:1877773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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