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03日 |
| 标 题:关于下达平陆运河№.QL11标保通路、保通桥 及场站建设临时用地租地征搬 工作任务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征收中心发〔2024〕30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3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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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跨线桥梁工程施工№.QL11标段项目经理部向区政府请示《关于申请协调开展平陆运河№.QL11标保通路、保通桥及场站建设临时用地租地工作的报告》(平陆运河桥梁11标报〔2024〕3号),称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跨线桥梁工程施工№.QL11标段由该公司承建,主要施工为北环五桥拆旧建新桥梁,主桥建设前规划在原五桥上游建设保通路及保通桥,用于缓解桥梁施工建设期间周边道路交通压力。现因项目建设,需在桥梁东西两岸租用临时用地作为保通路、保通桥建设用地,用地范围及面积已进行现场放线测量,面积约为55亩。用地租金、租期及租地工作经费按相关标准执行,相关费用由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跨线桥梁工程施工№.QL11标段项目经理部负责拨付。为保障项目能够顺利进行施工和合法合规使用土地,及时办理使用临时用地相关手续,请求我区配合开展该项目临时用地租地工作。
由于该工程临时用地涉及贵街道行政区域范围,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钦北区征地搬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钦北办发〔2016〕34号)的精神,该范围内的项目征搬实施主体为贵街道办。按区领导批示要求,为加快完成该项目临时用地征搬工作,现将平陆运河№.QL11标保通路、保通桥及场站建设临时用地租地征搬工作任务下达给贵街道办负责实施,请尽快落实人员按有关程序组织开展征搬工作。
特此通知。
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林艳霞 联系电话:1567778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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