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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成文日期:2022年06月24日
标  题:关于调整钦北区五宁风电场一期(80MW)工程项目选址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北征收中心发〔2022〕39号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4日
效力状态:

关于调整钦北区五宁风电场一期(80MW)工程项目选址的通知

2022-06-24 00:00     来源: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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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台镇人民政府:
    根据《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国能国华(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钦北区五宁风电场一期(80MW)工程220kV升压站变更选址位置的意见》,将我中心于2022年5月7日《关于下达钦北区五宁风电场一期(80MW)工程项目征(租)地搬迁任务的通知》(钦北征收中心〔2022〕23号)中该项目选址调整到贵台镇那逻村村委会(中心坐标XY:2453903.72,36532456.63),涉及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为23.9824亩,租地面积不变,征(租)地面积范围以业主提供的勘测定界图为准。为加快钦北区五宁风电场一期(80MW)工程项目征(租)地工作,现将钦北区五宁风电场一期(80MW)工程项目征(租)地工作任务重新下达,征地所需资金由国能国华(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垫付到我中心,由我中心代为管理并支付;租地所需的资金由国能国华(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拨付到贵镇人民政府,由贵镇人民政府代为管理并支付。请贵镇组织征地工作组尽快落实具体的征(租)地搬迁工作有关事项,按规定开展相关的征(租)地搬迁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用地勘测定界图


                           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22年6月24日 


    联系人:廖开顺 电话:1897773884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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