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钦北区五宁风电场一期(80MW)工程项目征(租)地搬迁任务的通知
2022-05-07 00:00
来源: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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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寺镇人民政府: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笺编号:二科526号文件的批复,同意启动钦北区五宁风电场一期(80MW)工程项目用地征(租)地搬迁工作。现将该项目征(租)地搬迁工作任务下达,项目建设拟选址位于钦北区大寺镇五宁、南间、那桑、敦民村委,涉及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为12.96亩,租用施工临时用地及道路用地约770亩,征(租)地面积范围以业主提供的勘测定界图为准。征地所需资金由国能国华(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垫付到我中心,由我中心代为管理并支付;租地所需的资金由国能国华(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拨付到贵镇人民政府,由贵镇人民政府代为管理并支付。请贵镇组织征地工作组尽快落实具体的征(租)地搬迁工作有关事项,按规定开展相关的征(租)地搬迁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用地勘测定界图
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22年5月7日
联系人:廖开顺 电话:1897773884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