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1年05月18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恢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我区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揽新工程项目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建发〔2021〕15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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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碧桂园一期C标二区工程,因未能按承诺时间完成国务院安委会第十四督察组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我局于2017年10月13日暂停了该单位在钦北区辖区范围内参加工程招投标和承揽新的工程项目的资格。
2021年5月17日,经我局核实,施工单位已按要求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并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经我局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恢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钦北区辖区范围内参加工程招投标和承揽新的工程项目的资格。
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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