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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应急管理局成文日期:2022年04月28日
标  题:钦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钦北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北安委会【2022】2号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9日
效力状态:

钦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钦北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4-29 17:57     来源:钦北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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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钦北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钦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428   

钦北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化拓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持续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区安委会决定从4月下旬开始至党的二十大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坚决压减事故总量,坚决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刘鹤副总理提出的“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及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部署要求,汲取近年来我区事故教训,坚持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三件大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动安全生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监管部门监督执法责任、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及时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五大发展愿景”,推动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发展战略,争当广西“面朝大海、向海图强”排头兵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各领域各行业安全风险、彻底整改问题隐患,形成声势,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促进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有效落实,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压减事故总量,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钦北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企业自查各镇(街道)复查区级督查、执法问责步工作法进行。上级对下级、一级对一级开展督导检查,三项重点工作要贯穿始终:一是企业自查自改要贯穿始终。企业是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隐患排查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特别在大检查期间,更要依法依规、依照标准规范严格自查,做到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监管执法要贯穿始终。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以执法促进隐患排查整治,促进工作责任落实。三是问责要贯穿始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履行职责和工作不力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迁就。对应问责不问责的,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

整个大检查20224下旬开始2022党的二十大结束,分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26

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传达学习全国、全区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以及各级领导讲话要求。二是制定钦北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镇(街道)和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分行业明确大检查安排,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广泛宣传动员。各镇(街道)、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于4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区安委办四是各级各部门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方法步骤、目的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2426——20228月底)

集中排查整治阶段按照企业自查、各镇(街道)复查、区级督查三个层次,每月一个轮回。4月30日前,全区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开展一次自查,5月10日前各镇(街道)开展第一轮复查,5月20日前区级开展第一轮督查。从5月起至8月底,每月的20日前各企业要持续开展自查,每月的30日前各镇(街道)开展复查,每月10日前区级开展督查。集中排查整治阶段主要工作任务

1.企业自查层面。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要做到一是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贯彻落实;二是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层层落实了责任和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四是查隐患问题,看是否每月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是否建立隐患清单,是否定期更新隐患清单,有条件的企业,鼓励聘请专家开展隐患排查;五是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或按“五落实”要求制定了整改计划;六是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七是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八是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隐患九是查具体隐患排查整治,看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对本单位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

2.各镇(街道)复查层面。镇(街道)复查主要是对企业开展自查的情况进行复查。复查重点主要是: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企业是否开展了全员动员部署,传达学习上级有关要求;三是企业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自查方案,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四是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常态化、制度化,是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两个清单”;五是企业对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是否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形成闭环,是否“动态清零”;六是主管部门是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

3.区级督查层面。按照分片包干的办法,区安委会组成督导组,对各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每月进行督查抽查(督导组分工附后)。督查抽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厂矿企业现场等方式进行每次督查时间不少于3天,抽查企业或单位不少于4家。重点检查:一是镇(街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包括党委、政府组织学习上级精神,研究部署工作开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等方面;二是对各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进行监督检查;三是重点检查企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排查,是否落实了“五落实”整改要求,并对检查情况全部如实记录,建立台账;四是组织专家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进行重点诊断排查;五是企业是否对所有重大隐患全部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拉条挂账,整改销号。

(三)集中执法阶段(2022年91日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主要工作任务:区、镇(街道)两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计划集中开展执法检查,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重点,对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厉处罚。原则上,各企业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于8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9月份开始,市县(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组织专家,对企业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并按计划集中开展监察执法。集中检查执法一律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行处罚。

四、检查的重点领域及内容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所有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储存企业、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含生产、批发)企业、危险货物作业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突出检查“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精细化工企业、油气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场所设施,突出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受限空间和动火作业、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存储环节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隐患排查。强化城镇天然气输送管网检查,排查管线被施工开挖破坏、老化泄漏等隐患,全面开展城镇天然“打非治违”

)非煤矿山领域。所有生产(包括基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非法转让采矿权、以采代探等行为,火工品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等。突出检查地下矿山开拓系统、采矿方法、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提升运输系统与设计和规程不符,未落实防中毒窒息、防火灾、防坍塌等措施和要求;尾矿库“头顶库”在线安全监测制度不落实不健全;露天矿山“一面墙”,不按设计进行台阶式开采,未对边坡稳定性实施监测;破碎环节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不完整等。

)工行业领域。所有木材加工、冶金、机械、建材、食品等工贸行业企业。重点检查融熔金属、密闭空间、涉爆粉尘等关键生产部位,仓储和重大危险源(点),排查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等事故隐患和职业健康隐患。

)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对道路、公交、水运、隧道、桥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整治交通设施隐患和道路运输秩序,突出“两客一危”车辆及所属企业,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超限、超速、超员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规违法行为。

)建设施工领域。重点对建筑施工工程、公路建设工程、电力建设工程,以及钢结构工程等进行安全检查,严查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大跨度建筑以及施工机械的安全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职业健康、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严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及“以包代管”行为等。

)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所有车站、大型城市综合体、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旅游景点、医院、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查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严查火车站是否落实安检制度,长途汽车站是否实行进出站双向安检制度,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文体活动场所等是否建立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学校的校舍、食堂、校车等是否达到安全要求,大型群众性活动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在防火、防人员踩踏、燃气液化气使用方面是否存在隐患等。

)农林牧渔领域。重点检查农场、林场和草原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重点查处渔业船舶、森林防火方面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三无”船

)消防、特种设备等专业领域。突出对高层建筑、农村自建房“小火亡人”等进行排查检查;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严查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持过期证件、持假证作业等行为。

)其他行业领域。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对本单位及直属部门的办公场所、职工食堂用电、用气等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集中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有力手段,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要求,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行业领域监管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推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形成强大声势、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检查整治责任,确保收到实效。

(二)主动查改,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全面发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改,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台账,彻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要全部建立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安委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这次大检查为契机,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推动解决一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提升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肃问效问责,全面督促隐患整改。大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加大对隐患排查整改的督查督办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区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本系统安全监管执法职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执法促进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信箱,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及时进行核查,对查实的隐患实施责任追究,向举报人兑现奖励并切实履行保密义务。

钦北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组安排

组:负责长田街道、那蒙镇、板城镇

长:程儒贵应急局副局长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员: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1名业务负责人、专家2-3

组:负责大垌镇、小董镇、平吉镇

  长:钟家鹏应急局副局长

            黎朝先区林业局副局长

员: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各1名业务负责人、专家2-3

组:子材街道、贵台镇、大直镇、大寺镇

  林家龙应急局副局长

            莫文智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公路管理所所长

  员:区应急局、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警三大队各1名业务负责人、专家2-3

组:鸿亭街道、长滩镇、新棠镇、青塘镇

  :李  应急局副局长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区应急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1名业务负责人、专家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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