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1年05月12日 |
| 标 题:钦北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应急发〔2021〕5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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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我局现印发《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给你们,请将检查计划认真实施。
钦北区应急管理局
钦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有关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应急发〔2021〕28号)以及《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钦应急发〔2021〕17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钦北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1.重点检查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以上;
2.隐患整改率达100%以上。
(二)主要任务
根据自治区应急厅、市应急局,区委、区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行特殊时段监督检查、季节性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相结合。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区应急局现有执法力量和执法工作日安排(详见附件1-1),区应急局主要负责对本区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督查,以及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重点时段和重要活动,开展专项检查。严格实施源头管控,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执法检查方式及工作分工
(一)重点监督检查
在全区范围内对16个重点检查单位(详见附件1-2)开展监督检查,其中,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10家,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6家,由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股牵头组织。针对重点检查单位,年内至少开展1次执法监督检查,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重点检查单位主要侧重以下领域:
(1)近三年发生过造成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2)试生产或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4)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执法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在全区安全风险等级相对比较高的28家生产经营单位,随机抽取12家作为一般执法检查单位,年内组织1次执法检查。其中,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6 家,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6家,由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股牵头组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配合。
(三)专项执法检查
各业务股室按照自治区应急厅、市应急局,区委、区政府对相关行业领域的工作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区应急局2021年度上述监督检查,除牵头股室和业务股室执法人员外,其他执法人员从《钦北区应急局2021年度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详见附件1-4)中随机抽取产生。
三、执法检查内容
按照《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钦政办〔2018〕55号),结合钦北区应急局直接监管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2021年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广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情况、每日安全承诺公告上报情况及预警处置情况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物资配备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及储存管理情况;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
(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培训保障情况;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系统使用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许可条件保持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物资配备情况;“三超一改”情况。
(三)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设备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地下矿山:采掘系统情况、提升系统情况、通风系统情况、防排水系统情况、供配电系统情况;露天矿山:分层、分台阶开采情况;台阶技术参数和“一面墙”开采等情况。
(四)工贸企业。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监督管理、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全员培训情况;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约定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建材、轻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外包作业领域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情况。
每次执法检查的具体内容,由行业监管负责人组织参加检查的执法人员,根据被检查对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在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时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规范执法。推进“执法+专家”的执法检查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协助,提高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现场发现的问题,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确认、固化证据,构成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及时作出执法决定,对隐患问题一盯到底,闭环管理,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做到“利剑高悬”。
(二)强化严格执法。应该按照应急管理部执法手册要求,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以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工作,做到执法检查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执法人员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执法决定在区应急局网站公开。
(三)执法与服务并重。通过“说理式执法”,向企业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通过专家提供咨询、指导服务,达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示范、教育和培训目的,为企业创造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执法环境,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规范文明执法,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执法的威信,推动企业安全发展。
附件:1-1.钦北区应急局2021年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测算
1-2.钦北区应急局2021年度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1-3.钦北区应急局2021年度一般检查单位名录
1-4.钦北区应急局2021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附件1-1
钦北区应急局2021年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测算
经统计,区应急局现有27名工作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
(一)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6642日)
2021年共365日,其中:双休日104日,元旦、春节、三月三、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共11日。
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为:365-104-11=246日。
总法定工作日=每人法定工作日×本局参加执法人员数量=246日/人×27人=6642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3591日)
根据有关股室所报送的测算数据统计:
1.开展综合监管:预计平均工作日×本局参加执法人员数量=45日/人×27人=1215日;
2.实施行政许可:预计平均工作日×本局参加执法人员数量=15日/人×27人=405日;
3.事故调查处理、督办:预计平均工作日×本局参加执法人员数量=15日/人×27人=405日;
4.调查核实投诉举报:预计平均工作日×本局参加执法人员数量=6日/人×27人=162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平均工作日×本局参加执法人员数量=10日/人×27人=270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预计平均工作日×本局参加执法人员数量=5日/人×27人=135日;
7.开展宣传教育培训:预计平均工作日×本局参加执法人员数量=15日/人×27人=405日;
8.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预计平均工作日×本局参加执法人员数量=4日/人×27人=108日;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平均工作日×本局参加执法人员数量=18日/人×27人=486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3591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2619日)。
根据有关股室所报送的测算数据统计:
1.机关值班:预计平均工作日×本局参加执法人员数量=21日/人×27人=567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平均工作日×本局参加执法人员数量=21日/人×27人=567日;
3.检查指导下级部门工作:预计平均工作日×本局参加执法人员数量=22日/人×27人=594日;
4.参加党群活动:预计平均工作日×本局参加执法人员数量=13日/人×27人=351日;
5.病假、事假:预计平均工作日×本局参加执法人员数量=6日/人×27人=162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预计平均工作日×本局参加执法人员数量=14日/人×27人=378日。
非执法工作日合计:2619日。
(四)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的确定(432日)
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6642日—3591日—2619日=432日。
附件1-2
钦北区应急局2021年度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7家)
(一)广西庆荣卫生消毒制品有限公司
(二)广西钦州制氧有限责任公司
(三)广西钦江药业有限公司
(四)钦州两山创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五)广西宏兴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六)钦州南海化工有限公司
(七)钦州银盛燃气有限公司
二、烟花爆竹企业(3家)
(一)生产企业(1家)
1.永丰(钦州)烟火制造有限公司
(二)经营企业(2家)
1.钦州市鸿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一) 钦州市安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四、工贸行业(4家)
(一)钦州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二)钦州新天地饲料有限公司
(三)钦州市双峰木业有限公司
(四)钦州市泰盛木业有限公司
附件1-3
钦北区应急局2021年度一般检查单位名录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15家,随机抽取6家)
(一)广西高原化工有限公司
(二)钦州蓝天化工有限公司
(三)广西桂博化工有限公司
(四)钦州湘大化工有限公司
(五)广西锰化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六)钦州怡丰蓝天化工有限公司
(七)广西金页制药有限公司
(八)广西邦琪药业有限公司
(九)中石油南华加油站
(十)中石油环城加油站
二、非煤矿山行业(6家,随机抽取3家)
三、工贸行业(7家,随机抽取3家)
附件1-4
钦北区应急局2021年度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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