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北政办〔2023〕19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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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北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2023年12月25日
(公开方式:公开)
钦北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建立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卫生健康服务综合能力,增强全区健康服务能力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4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钦政办〔2022〕2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末,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增至301个。其中:医院6个、镇卫生院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90个、门诊部9个、村卫生室163个、妇幼保健院1个、专业公卫机构和其他卫生机构16个。2020年,钦北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总数347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156人、注册护士1595人、药师(士)180人、技师(士)160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382人。2020年乡村医生和卫生员469人。2020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为1.6人、2.2人。
(二)问题与挑战
1.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不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薄弱,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模小、设备不足、人员配备不齐、服务能力不足,卫生资源配置已不能满足居民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亟待完善。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特色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群众对于医疗服务由“看得上病”转向“看得好病”和良好的就医体验转变,并且从“疾病诊治”向“健康管理”等需求未能得到满足。
2.多元办医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十三五”期间,我区多元化办医空间得到拓展,虽然民营医疗机构数量从52家增加到103家,但有规模、有专科特色的民营医疗机构数量不多、比重不足,低层次、低水平重复的医疗机构过多,高端医疗、特需医疗服务资源相对欠缺。
3.疾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传染病依然是影响居民健康与城市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重大疫情的出现与常态化防控提示新发及输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潜在威胁不容忽视,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也尚未完全控制。在重大疫情处置中暴露出我区综合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急救治能力不足。疫情监测体系尚存在短板和漏洞,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协同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钦北区尚未设置独立传染病医院,所有医疗机构均未设置有传染病区,传染病救治能力较为薄弱。传染病、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等学科力量薄弱,财政投入力度、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亟待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建设新时代壮美钦北为目标,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进一步在早期预防和医防协同、优质扩容和深度下沉、质量提升和均衡布局、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上下功夫、出实招,着力解决影响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大事、急事和难事,全力打造具有钦北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规划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强化政府的规划、筹资、服务和监管职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机构的积极性,鼓励新增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口腔、护理、老年等专科医院,鼓励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管理和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全区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康复、护理等服务业快速增长。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2.坚持健康需求,合理布局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坚持高质量发展,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合理确定数量、规模、布局和配置标准,加强重点和短板领域的资源供给,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扩容和下沉,均衡布局,逐步缩小区域间差异,提升优质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健康公平,着力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幸福感。
3.坚持“平战结合”,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着眼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全面构建“平战结合”的医防体系;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设施设备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快速反应能力;加快构建完善的医疗急救体系,着力提升医疗机构的医疗急救急诊能力、院前急救能力;全面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水平,有力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4.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中医药可持续多元发展路径,创新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诊疗服务模式,培育特色医药产业。充分发挥中医在防病治病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突出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强化资源共享和分工协作,建立中西医协同、医防融合、医养结合、上下协同的整合型中医药服务体系。
5.坚持协同创新,加快区域医疗机构联合发展。严格控制公立综合医院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积极参与城市“医联体”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充分发挥区域医疗机构的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优势;同时,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作用,推动区域医疗资源融合共享。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满足公共卫生安全形势需要,有力支撑健康钦北建设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城乡协调、运行高效、整体智治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全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十四五”时期,钦北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配置主要指标设置详见表1。
表1钦北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配置主要指标
|
领域 |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5年目标 |
指标性质 |
|
疾控体系 |
1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 |
0.09 |
指导性 |
|
2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
100 |
指导性 | |
|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
3 |
每万常住人口急救车数量(辆) |
≥0.77 |
指导性 |
|
4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比例(%) |
100 |
指导性 | |
|
5 |
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发热门诊(诊室或哨点)比例(%) |
100 |
指导性 | |
|
6 |
每千常住人口重症床位数(张) |
0.02 |
指导性 | |
|
公立医院 高质量发展 |
7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3.43 |
指导性 |
|
其中:每千常住人口区直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3.6 |
指导性 | ||
|
8 |
每千常住人口康复床位数(张) |
0.42 |
指导性 | |
|
9 |
每千常住人口精神科床位数(张) |
0.69 |
指导性 | |
|
10 |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 |
0.21 |
指导性 | |
|
11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9 |
指导性 | |
|
12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4 |
指导性 | |
|
13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药师(士)数(人) |
0.3 |
预期性 | |
|
14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3 |
约束性 | |
|
15 |
医护比 |
1︰1.6 |
指导性 | |
|
16 |
床人(卫生人员)比 |
1︰1.8 |
指导性 | |
|
中医药传承创 新 |
17 |
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24 |
指导性 |
|
18 |
区直中医医疗机构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
|
19 |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比例(%) |
100 |
预期性 | |
|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
20 |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4.5左右 |
指导性 |
|
21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
≥25 |
指导性 | |
|
健康水平 |
22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9左右 |
指导性 |
|
23 |
健康预期寿命(岁) |
同比例提高 |
指导性 |
三、体系构成、机构设置与功能定位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卫生机构组成,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覆盖城乡、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服务体系,面向全社会人群,提供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构详见图1。

(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职能的机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开展区域业务规划、科研培训、信息管理、技术支撑及对下级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监督考核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院前急救、采供血、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机构。
1.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机构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由钦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中的传染病科(医院感染控制科),基层医疗机构中的公共卫生科以及其他卫生机构组成。其核心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
功能定位:钦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本职责是监测预警、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估、传染病防控与应急处置、传染病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其中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是核心职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设置待疾控体制改革后,按规划再适时调整。
钦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科研培训和质量控制中心,承担辖区内传染病防控等业务的技术指导、培训任务。主要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日常防控、健康管理与健康教育组织实施等。
2.妇幼保健体系。
机构设置:妇幼保健体系由钦北区妇幼保健院,医疗机构中的妇产科、儿科业务组成。设置钦北区妇幼保健院1家。
功能定位:钦北区妇幼保健院以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生殖保健为中心,以必要的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加强保健与临床融合,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并负责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管理、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及培训。钦北区妇幼保健院承担辖区内妇幼健康业务管理、人群服务和基层指导任务,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
3.院前医疗急救体系。
机构设置:本区域内不设置医疗急救中心,其职责由钦州市医疗急救中心统一调度。
功能定位:配合钦州市医疗急救中心的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指挥调度工作,配合钦州市医疗救治中心接受钦北区范围内的120急救电话的呼救受理,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钦北区人民医院作为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的急救网络医院。
4.职业病防治体系。
机构设置:职业病防治体系由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救治、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等五类技术支撑机构及相关专业机构组成。依托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建立职业病防治支撑网络。依托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钦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开展职业病诊断、救治;依托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职业健康检查;钦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职业病监测评估机构。
功能定位:职业病监测评估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任务。
本区域内不设置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机构,其职责由自治区相关医疗机构承担。
5.精神卫生体系。
机构设置:设置区精神病医院1家。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精神专科和病房,鼓励符合条件的镇(中心)卫生院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
功能定位:精神病专科医院是精神疾病患者急性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承担精神疾病的预防、医疗、康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心理健康促进等任务;精神卫生机构负责区域内各类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培训与指导工作,同时承担突发事件发生时具体心理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医疗机构精神(心理)科主要承担常见精神病诊疗、康复、健康教育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等任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基层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复指导、居民心理健康指导等任务。
钦北区精神病医院,既是精神病专科医院,又是精神卫生机构。承担全区精神疾病预防、医疗、康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心理健康促进,信息收集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科研培训等任务,同时承担突发事件发生时具体心理救援的组织和实施。加快钦北区精神病医院筹建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按照二级精神专科医院的标准建设。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基层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复指导、居民心理健康指导等任务。
6.卫生监督体系。
机构设置:卫生监督体系由钦北区卫生监督所,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的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组成。设置钦北区卫生监督所1个。
功能定位:钦北区卫生监督所受钦北区卫生健康局委托,依法开展钦北区辖区内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和中医药服务等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对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任务。
7.健康教育体系。
机构设置:本区域不设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其职责由区卫生健康局承担,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其职能。
功能定位:承担基层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供健康素养监测与评估、各类健康促进场所建设等技术支持。紧紧围绕卫生防病任务与重大活动开展健康教育与社会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疾病暴发流行时的应急性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及健康干预工作,对社区、农村、医院等不同人群提供健康教育服务。组织开展大众卫生科学知识宣传活动,分发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大众卫生科学知识宣传活动,向社会提供预防保健的相关知识服务,承担基层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供健康素养监测与评估、各类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健康科普基地建设等技术支持,促进社区全民健身活动、健康生活方式的促进。组织指导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统筹除“四害”等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二)医院
钦北区的医院按性质分为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
1.公立医院。
机构设置:由钦北区人民政府举办的钦北区人民医院、钦北区妇幼保健院和钦北区中医医院等三家医院组成(统称为区直医院)。钦北区人民医院负责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功能定位:区直医院主要承担辖区范围内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治、急诊急救和危重症转诊任务,负责基层卫生人才培养、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相应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其他公立医院。
支持民政、退役军人、残联等单位举办以为特定人群服务为主的医院,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支持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其他公立医院的资源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统筹管理。
3.民营医院。
机构设置:由投资主体自行选择举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机构。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院。
功能定位:民营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民营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也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支持提供儿科、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紧缺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机构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由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个镇(中心)卫生院、163个村卫生室等组成,发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双网底”作用。每个镇举办1家标准化镇(中心)卫生院,每个街道或服务人口达3—10万人的社区举办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镇卫生院服务范围和村级人口分布特点优化行政村卫生室设置,实行社区卫生中心站一体化管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支持达到相关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建设为社区医院。
功能定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中心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其他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街道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四)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设置独立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血液透析、健康体检等医疗机构,与各级各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区域资源共享。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老年护理院、婴幼儿托育机构、康复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提供接续性服务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为0—3岁婴幼儿,疾病慢性期、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恢复期患者以及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等服务。
四、主要卫生资源配置
(一)床位资源
1.合理确定床位规模。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适当增加医疗机构床位规模,积极盘活床位存量,提高床位利用率。区级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4.15张。到“十四五”期末,区直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每千床位数3.43张,按公立医院床位数的15%配置公立专科医院床位。结合基层床位使用率,合理确定床位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2.优化床位配置结构。适度控制急性治疗性床位增长,增量床位向传染、重症、肿瘤、精神、康复、护理等领域倾斜。原则上公立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不再增加床位。
3.提高床位使用效率。鼓励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成立住院服务中心,打破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床位和护士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调配。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日间手术和预约诊疗,提高床位使用效率。
表2 公立医疗机构床位配置规划
(单位:张)
|
医院名称 |
目前编制床位 |
实际 开放床位 |
“十四五”建设项目及增加床位 |
2025年规划编制床位 |
|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医院 |
360 |
283 |
拟建二期项目,建成后增加床位238张。 |
598 |
|
钦州市钦北区妇幼保健院 |
150 |
150 |
整体搬迁,搬迁后总床位数400张。 |
400 |
|
钦州市钦北区中医医院 |
92 |
131 |
在建业务用房,建成后增加床位60张。 |
152 |
|
钦州市钦北区精神医院 |
- |
- |
预留增加床位499张。 |
499 |
|
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心卫生院 |
90 |
200 |
在建业务用房,建成后增加床位60张。 |
260 |
|
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中心卫生院 |
98 |
214 |
- |
98 |
|
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中心卫生院 |
99 |
200 |
在建业务用房,建成后增加床位50张。 |
200 |
|
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中心卫生院 |
99 |
200 |
- |
99 |
|
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中心卫生院 |
99 |
120 |
在建业务用房,建成后增加床位40张。 |
160 |
|
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卫生院 |
79 |
99 |
- |
79 |
|
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卫生院 |
99 |
105 |
- |
99 |
|
钦州市钦北区青塘镇卫生院 |
99 |
123 |
- |
99 |
|
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卫生院 |
99 |
99 |
- |
99 |
|
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那香卫生院 |
75 |
93 |
- |
75 |
|
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卫生院 |
90 |
89 |
- |
90 |
|
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卫生院 |
80 |
80 |
- |
80 |
|
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3 |
43 |
在建业务用房,建成后增加床位45张。 |
88 |
|
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红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2 |
32 |
在建业务用房,建成后增加床位40张。 |
72 |
|
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7 |
32 |
在建业务用房,建成后增加床位40张。 |
72 |
|
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小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5 |
45 |
新建业务用房,建成后增加床位40张。 |
85 |
|
合计 |
1885 |
2338 |
|
3404 |
(二)人力资源
1.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原则上按常住人口1.75人/1万人口的比例配备。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一般按常住人口1人/1万人口的比例配备,按照设立床位数1:1.7的比例确定临床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2.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到“十四五”期末,实现每1千名常住人口中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9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4人,力争床护比、床医比分别达到1:0.5、1:0.4,床人(卫生人员)比达到1:1.8。承担规范化培训、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按照每1千名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乡村医生或乡村执业(助理)医师的标准配备。未达到床护比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
3.优先增加短缺专科专业人才供给。加强精神和心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力争每10万名常住人口中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4名、精神科注册护士数不低于8.68名,强化药师队伍建设,加强药师配备使用,每1千名常住人口中药师(士)数达到0.3名。增加全科、重症、感染、急救、儿科、产科、老年医学、麻醉、护理、康复、药学、采供血、职业健康、食品安全与营养、出生缺陷防治、托育、信息化等专业人员。
表3 2025年钦北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和人员基本配置规划
|
区域 |
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指标实现数 |
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指标要求 | ||||
|
床位数(张) |
执业(助理) 医师数(人) |
注册护士数(人) |
床位数(张) |
执业(助理) 医师数(人) |
注册护士数(人) | |
|
钦北区 |
3.02 |
1.6 |
2.2 |
3.43 |
1.9 |
2.4 |
(三)设备资源
1.优化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以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为前提,以优化资源配置和控制医疗成本为重点,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推动建立“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资源共享、结果互认”的服务模式。
2.更新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备。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加强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设备配置和生命支持、急救、转运类别设备的配置;强化检验检测仪器配置,特别是要根据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要求,提高核酸快速检测能力和诊治水平。
(四)技术资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办法》(桂卫规〔2020〕1号)精神,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类、分级管理和评估,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注重中医临床专科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着力加强急救医学、重症医学、康复医学、精神疾病等薄弱学科、紧缺医学专科建设。坚持特色发展、优质发展原则引导医院内涵建设,建设一批区内领先,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临床中心和特色专科(学科)。
(五)信息资源
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拓展电子居民健康卡使用功能,实现各级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推动涵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统筹管理、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基本实现区域内卫生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实现每个居民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拥有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电子健康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将信息化作为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通过搭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积极引入先进信息化技术,优化远程医疗技术,全面提升远程医疗信息化水平。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动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深度融合,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
五、重点任务
(一)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1.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严格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实施机构设施建设达标工程,促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完善提升,统筹规划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检测评价技术发展,加入市级二级实验室联动、平行实验室互动、协作实验室互补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到2025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达到100%。继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体系架构,完善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基于健康档案的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公共卫生基础数据库,实现医疗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全面增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管理、信息综合利用和信息服务能力。到2025年,建立与现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慢病防治工作机制,指导实施促进人群健康的民生关怀项目。
2.健全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提高综合性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提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救治能力。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建设钦北区人民医院传染病住院楼,配置不低于138张传染病救治床位。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重症、感染性疾病、呼吸、发热门诊和急诊、检验等专科能力建设,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有条件的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标准化的发热门诊(诊室),一般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发热诊室(哨点)。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门诊(诊室或哨点)的比例全部达到100%。
3.加强急救体系建设。配合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做好医疗急救体系建设,配合全市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指挥协调工作,提供钦北区范围内紧急医疗救援电话120的呼救受理、指挥调度,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钦北区所有公立医院均作为市医疗急救中心的急救网点医院。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市级120急救网络,实现县域内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5分钟。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完善场所、设施、设备和药品等基础条件。2025年,建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的区、镇二级医疗急救服务体系。120急救电话开通率、智能调度系统配置率达到100%。
(二)建立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依托市级优质医疗资源,深化县域医共体改革,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力争做到部分大病重病在市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区解决、小病在镇村解决。
1.提升区直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实施区直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合理超前规划建设,提升设施设备水平,着重提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骨伤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高县域就诊率。重点推进钦北区人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推进区级医学龙头学科、重点专科和专病中心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有效承担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等任务。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发展以钦北区人民医院、钦北区妇幼保健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到2025年,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制度体系和发展模式基本成熟,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60%左右。
表4 县域医共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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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牵头医院 |
成员单位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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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钦北区人民医院 |
小董镇中心卫生院、大寺镇中心卫生院、平吉镇中心卫生院、大直镇中心卫生院、那蒙镇中心卫生院、贵台镇卫生院、青塘镇卫生院、板城镇卫生院、板城镇那香卫生院、新棠镇卫生院、长滩镇卫生院 |
松散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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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钦北区人民医院 |
大垌镇卫生院 |
紧密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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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钦北区妇幼保健院 |
大直镇中心卫生院、平吉镇中心卫生院、贵台镇中心卫生院、青塘镇卫生院 |
松散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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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钦北区中医医院 |
鸿亭街道小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松散型 |
2.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改扩建,改善服务环境,配齐服务所需仪器设备,逐步提档升级诊疗条件。支持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建设为医院。推动小董镇中心卫生院、大寺镇中心卫生院、平吉镇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大直镇中心卫生院通过二级综合医院推荐标准。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全科、儿科、康复、护理、中医药和公共卫生等服务能力,逐步发展康复、心理、口腔医疗、安宁疗护等服务。探索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场所的基础上,设置传染性疾病专用诊室和临时隔离室,支持规模较大、服务人口较多的镇卫生院设置发热门诊,不断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
3.推进社会办医协调发展。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设置实行指导性规划。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家庭医生签约等紧缺服务,规范和引导其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在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以及眼科、口腔、精神、骨科、中医、儿科、医疗美容等专科,打造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推动独立设置高水平、连锁化、集团化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诊所设置试行备案制管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集团化诊所。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向基层延伸分支机构。实现社会办医服务量占比明显提升,建成一批有一定规模、社会影响力、品牌特色的社会办医疗机构。
(三)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体系
1.构建中医药壮瑶医药公共卫生应急体系。钦北区中医医院纳入应急管理与救治体系。发挥中医药在面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建设钦北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肺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应急科室,将符合条件的中医类医院纳入120急救体系、应急管理与救治体系。各级医院完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储备,保障重大灾情、疫情及突发事件的用药需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和重症救治能力人才培养,组建中医疫病防治队,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独特作用。
2.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旗舰”中医馆建设,做大做强中医医疗机构,形成以钦北区中医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为支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为基础,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形成涵盖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养生等领域的新型中医药服务体系,打造钦北区中医药特色品牌。推动钦北区中医医院组建县域医共体,重点建设中医重点专科、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推进钦北区中医医院创建二级中医医院。至2025年,力争全区范围内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85张、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医师数达到0.65人。钦北区中医医院达到二级中医医院水平,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所有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基本服务。
(四)优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强化防治结合、医防融合,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突出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健康教育等薄弱领域,加快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
1.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机构,推动建成1所公办综合性托育中心(园),推动村(社区)建成一批社区普惠托育机构和单位工作场所的托育点。依托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照护指导服务及培训。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鼓励国有企业等参与各级人民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每1千名常住人口中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左右,0.5万—1.2万人口规模的完整居住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60%以上。
2.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钦北区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建设,巩固好钦北区人民医院和钦北区妇幼保健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综合医院及中医医院产、儿科建设。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出生缺陷防控服务水平。加强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救治和保健咨询工作。深入开展妇女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围绕妇女不同生理阶段的健康需求,提供涵盖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的整合型医疗保健服务。推动钦北区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妇幼保健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90%,产前筛查率不低于8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及以上,力争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和床位数分别达到0.87名、2.5张,每个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全科医生提供规范化的基本儿童医疗服务。
3.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先支持老年医疗、康复、护理等床位资源设置,通过新建、转型等方式,加快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强化医院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学科建设,鼓励钦北区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100%。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利用现有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打造示范性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重点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中心、站),鼓励打造品牌连锁服务机构。
4.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责任制,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完善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职业健康宣传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与意识。加强钦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风险评估。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建立职业危害因素动态管理机制,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
5.健全健康教育体系。紧紧围绕卫生防病业务工作任务与重大活动开展健康教育与社会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疾病暴发流行时的应急性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及健康干预工作,对社区、农村、医院等不同人群提供健康教育服务。组织开展大众卫生科学知识宣传活动设计制作和分发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建立全民健康档案、推动全民健康体检制度。强化公众残疾预防意识,针对重点人群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升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水平,宣传残疾预防法规政策。通过加强婚前、孕前保健、产前筛查、诊断、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使得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增加残疾人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大力开展社区全民健身活动,发展以医疗、康复、中医药为主体的健康服务产业。到2025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二级以上医院中健康促进医院比例不低于50%。
6.优化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推进钦北区精神病医院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规划钦北区新增独立设置1家公立精神病医院。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精神(心理)科和病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设立精神(心理)门诊。探索建立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共同组成的相对完善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设立统一的心理援助热线,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设立精神(心理)门诊,力争每个镇(街道)配备至少1名精神康复服务专干。配合做好钦北区公共卫生应急心理救援平台。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力争每10万名常住人口中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4名、精神科注册护士数不低于8.68名。
(五)加强支撑体系建设
1.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卫生人才引进,鼓励医院在职人员提升学历,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高学历卫生人才引进。加快乡村医生实行“镇聘村用”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的配备。推进“互联网+”远程教育。探索实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的有效路径。落实适应新时代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发展的保障体制、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才留才的吸引力,拓宽基层人才引进渠道,进一步夯实基层人才队伍基础。持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多措并举充实基层人才力量。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到2025年力争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到25%。
2.强化健康科技创新。加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按照“协同开发、示范应用、成熟推广”的步骤,推动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应用,搭建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医疗健康智能设备的移动医疗示范应用平台,实现对个人健康的实时监测评估、健康教育、及时预警和主动干预。探索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合作,构建“医研企”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模式,建设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医研企”示范基地。
3.加快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以电子健康卡为索引,实现医疗全流程服务信息化。保障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人群就医需求,逐步消除“数字鸿沟”。实现检查检验信息的结果互认,加快建立健康医疗数据开放共享和安全管控等基础服务和标准规范。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至医共体和区直公立医院,并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积极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新技术,完善公共卫生数字化应用,构建公共卫生闭环管理执行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依法依规加强对互联网医疗平台的监管。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控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系统,加强重要领域数据资源、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提升网络安全威胁发现、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和攻击溯源等能力。
4.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建设专业化、规范化和职业化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按常住人口数量合理配备卫生监督人员。完善基层卫生健康网格化监督体系,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力量的配备。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机构,有关经费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加强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装备、执法取证工具等配备。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全区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鼓励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安装使用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
5.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县域医共体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激励配套政策,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对结核病、丙肝等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重大传染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探索进一步降低患者药费负担的有效方式。加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完善会商联动机制,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以药品临床价值为导向,规范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
六、资源整合与协作
(一)强化平急转换
推进钦北区人民医院传染病住院楼项目建设,完善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加强呼吸、创伤、感染、急诊、重症、检验、麻醉等专科建设,建立健全面向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医院感染等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和临床救治培训制度,提高设施、设备、人员平急转换能力。制订钦北区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转换方案,建立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征用机制,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机制,建立健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腾空机制和流程。建立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机制,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以及孕产妇、残疾人、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加强防治结合
继续统筹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巩固扩大基本公共卫生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继续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建立完善县域双向转诊标准,为每个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员。实施国家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家庭医生临床服务能力建设)试点项目,提升城乡社区慢病医防融合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动互联网与健康管理融合发展。鼓励妇幼保健机构以孕产妇、儿童、妇女健康需求为中心,整合预防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开展有关妇女儿童的延伸性保健服务,打造防治结合的示范机构。
(三)密切上下联动
推动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专科医生为基层签约团队提供支持,建立以医联体为平台、以全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推进以电子健康卡、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信息服务,重塑为签约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的基层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加强优质专科资源向基层倾斜,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工作机制和转诊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对基层转诊患者优先接诊,及时向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送诊疗信息,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四)促进专科协同
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定单病种多学科诊疗规范,建立单病种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鼓励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促进专科协同发展,提升疾病综合诊治水平。继续推进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诊急救领域新型服务模式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提升重大急性疾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
(五)深化医养结合
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接续性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加居家、社区、机构等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鼓励农村地区通过毗邻建设、签约合作等多种方式实现医养资源共享。推进中医药与体育、养老融合发展,将中医治未病、养生保健、康复理疗、科学健身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推进钦北区中医医院中医养生养老院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鼓励多元发展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支持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按照平等自愿原则互相组建、加入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和专科联盟,支持社会办医院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向基层延伸分支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院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在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作用,依法统筹纳入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体系。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结合社会办医院特点,积极开发多样化健康保险产品。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强化政府责任,将规划的实施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健康钦北建设考核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要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等相衔接,统筹规划辖区内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策协同,协调推动规划实施。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指导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财政部门要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划分原则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合理安排用地;医保部门要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规划实施
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应按照全区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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