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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2年11月16日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钦北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北政办〔2022〕18号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8日
效力状态: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钦北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1-18 10:38     来源: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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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钦北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1116

    

  公开方式:公开)

    

2022年钦北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21号)和《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22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清单的通知》(钦办通〔202295号)精神要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确保全面完成2022年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全力推进我区城市品质提升惠民、社保惠民、健康惠民、教育惠民、水利惠民、农补惠民、生态惠民、文体惠民、巩固脱贫惠民、科技惠民等十大惠民工程落地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2年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包括城市品质提升惠民、社保惠民、健康惠民、教育惠民、水利惠民、农补惠民、生态惠民、文体惠民、巩固脱贫惠民、科技惠民等十大惠民工程,共35个项目,总体目标是2022年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项目总投资260896.83万元,2022年投入97293.56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9440.85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3281.3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2931.79万元、区本级财政安排6125.99万元、其他5513.63万元)。

  二、具体任务

  (一)城市品质提升惠民工程。2022年计划投入5304.64万元,共实施4个项目,包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钦州市钦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大垌八路(湘大骆驼饲料厂至325国道段)、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施划人行道非机动车位等项目。

  (二)社保惠民工程。2022年计划投入29664.60万元,共实施4个项目,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困难群众救助项目、殡葬惠民项目、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等项目。

  (三)健康惠民工程。2022年计划投入47303万元,共实施5个项目,包括基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农村和城镇低保困难妇女中开展关爱女性健康两癌保险工作、隔离人员临时集中隔离点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

  (四)教育惠民工程。2022年计划投入9229.73万元,共实施4个项目,包括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造、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免学费等项目。

  (五)水利惠民工程。2022年计划投入89.39万元,共实施1个项目,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六)农惠民工程。2022年计划投入4274.00万元,共实施2个项目,包括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农具购置补贴等项目。

  (七)生态惠民工程。2022年计划投入113.10万元,共实施1个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八)文体惠民工程。2022年计划投入200.80元,共实施5个项目,包括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全民健身项目、文艺演出活动、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项目、文旅驿站建设工程等项目。

  (九)巩固脱贫惠民工程。2022年计划投入976.30万元,实施6个项目,包括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屯级道路项目)、通自然村(屯)硬化路、农村公路路面中修等项目。

  (十)科技惠民工程。2022年计划投入138.00万元,共实施3个项目,包括绿色照明示范项目、市域治理基层火灾防控综合治理二期、科技特派员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等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简化项目审批手续,优化项目办理流程,为项目实施提快捷服务。要按照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将为民办实事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把完成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为密切联系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措施;作为改善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壮美钦北的实际行动,大力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确保把实办好、好事办实。

  (二)建立联动机制。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不断增强自身的责任担当,建立领导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要通力合作,加强沟通协调,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工作质量和全年目标任务完成。要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区级牵头单位要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分解指标任务。财政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的统筹和监管,从严把关,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三)严格绩效考核。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督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着力保安全、保质量、保进度。区督查考评办要加强督查督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督督办;对为民办实事项目要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绩效考核要求完成任务,因客观原因导致年度计划投入有变动或无法实施的项目,牵头单位应及时提出调整申请。统计要依法对为民办实事项目统计数据进行认定,确保真实可靠、客观公正。

  (四)强化后续管理。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后续管理,制定后续管理办法,出台推进项目后续管理的措施,对项目后续管理在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做到建管并重,真正把为民办实事项目办成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五)加强宣传报道。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立体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强化为民办实事的成果宣传,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为民办实事的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实行动态监测。为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落到实处,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协调调度,密切跟踪,建立项目进度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各牵头单位要在每月5日前将截上月月底的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报送区发展改革局(联系电话:3686795,邮箱:qbqwwqzbss@126.com),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钦北区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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