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15日 |
| 标 题:关于印发《钦北区“稳大局保平安攻坚战”安全生产领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稳大局保平安指办〔2022〕1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5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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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稳大局保平安攻坚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区“稳大局保平安攻坚战”安全生产领域指挥部同意,现将《钦北区“稳大局保平安攻坚战”安全生产领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北区“稳大局保平安攻坚战”安全生产
领域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钦北区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2年8月15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钦北区“稳大局保平安攻坚战”安全生产领域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统筹推进我区“稳大局保平安攻坚战”安全生产领域各项工作,打好“稳大局保平安攻坚战”,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稳中求进攻坚年”总指挥部及“十场攻坚战”指挥部的通知》(钦政电〔2022〕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自治区两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要求,围绕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开展“稳大局保平安攻坚战”安全生产领域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各领域各行业安全风险,彻底整改问题隐患,形成声势、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促进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有效落实,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有效压减事故总量,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稳大局保平安攻坚战”安全生产领域各项工作,成立钦北区“稳大局保平安攻坚战”安全生产领域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陆鹏州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指挥长:黄智安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苏政敢 区应急局局长
成 员: 潘振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兼)、区文联主席(兼)
雷务灵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冯春林 区委编办副主任
罗桂文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正聪 区教育局副局长
黄 馨 区工信局副局长
戴中秋 公安钦北分局副政委
黄玉峰 区民政局副局长
马开瑞 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 灏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陆金盛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邱 华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赵 强 钦北生态环境局局长
肖 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朱 伟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正午 区水利局四级主任科员
黄兆进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利旭开 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钟家鹏 区应急局副局长
李剑华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吴美贤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宋继文 区林业局二级主任科员
严小东 区消防大队参谋
陈朝棠 区总工会四级调研员
莫 福 团区委副书记
朱小霞 区妇联副主席
方 戈 区供销社副主任
潘 俊 区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纪尚坤 钦州新区供电局总经理
吴 丽 市公安局交警三大队副教导员
李国敏 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队副大队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苏政敢同志兼任,钟家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稳大局保平安攻坚战”安全生产领域各项工作,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督促落实。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攻坚行动。全区所有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储存企业、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含生产、批发)企业、危险货物作业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突出检查“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精细化工企业、油气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场所设施,突出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受限空间和动火作业、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存储环节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隐患排查。强化城镇燃气输送管网检查,排查管线被施工开挖破坏、老化泄漏等隐患,全面开展城镇燃气“打非治违”。(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应急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钦北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钦北消防救援大队、皇马工管委)
(二)开展非煤矿山领域攻坚行动。全区所有生产(包括基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非法转让采矿权、以采代探等行为,火工品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等。突出检查露天矿山“一面墙”,不按设计进行台阶式开采,未对边坡稳定性实施监测;破碎环节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不完整等。(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
(三)开展工贸行业领域攻坚行动。全区所有木材加工、冶金、机械、建材、食品等工贸行业企业。重点检查融熔金属、密闭空间、涉爆粉尘等关键生产部位,仓储和重大危险源(点),排查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等事故隐患和职业健康隐患。(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应急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钦北分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委会其他负有行业监管和主管职责的成员单位)
(四)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攻坚行动。重点对道路、公交、水运、隧道、桥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整治交通设施隐患和道路运输秩序,突出“两客一危”车辆及所属企业,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超限、超速、超员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区应急局)
(五)开展建设施工领域攻坚行动。重点对建筑施工工程、公路建设工程、电力建设工程,以及钢结构工程等进行安全检查,严查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大跨度建筑以及施工机械的安全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职业健康、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严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及“以包代管”行为等。(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六)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2022年7月至10月,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对全区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各镇(街道办)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百日行动”实施计划,逐级压实责任,坚决防止涉及自建房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钦北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宗局、区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机关服务中心、皇马工管委、钦北消防救援大队)
(七)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攻坚行动。重点检查所有车站、大型城市综合体、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旅游景点、医院、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查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严查火车站是否落实安检制度,长途汽车站是否实行进出站双向安检制度,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文体活动场所等是否建立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学校的校舍、食堂、校车等是否达到安全要求,大型群众性活动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在防火、防人员踩踏、燃气液化气使用方面是否存在隐患等。(责任单位:各镇(街道)、钦北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开展农林牧渔领域攻坚行动。重点检查农场、林场和草原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重点查处渔业船舶、森林防火方面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应急局)
(九)开展消防、特种设备等专业领域攻坚行动。突出对高层建筑、农村自建房“小火亡人”等进行排查检查;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严查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持过期证件、持假证作业等行为。(责任单位:各镇(街道)、钦北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开展其他行业领域攻坚行动。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办)、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稳大局保平安攻坚战”安全生产领域各项工作职责,主动对照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实施清单式、项目化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对标工作进度实施挂图作战,加强调度、提高效率、促进落实。各成员部门要及时对本领域工作运行情况开展调度,推动各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地方政府要切实落实工作保障,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个到位。
(二)主动查改,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全面发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改,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台账,彻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全部建立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消除到位。
(三)强化调度,加强协调配合。指挥长原则上每月研究一次工作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指挥部会议、专题会议。指挥部建立工作月调度机制,量化具体工作指标。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攻坚工作取得实效。各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每月1日前报送上个月工作推进情况至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曾晓,联系电话:3686370,邮箱qbqawb368370@qinzhou.gov.cn。指挥部办公室将加大跟踪推进力度,对进度滞后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提醒、通报、约谈。
(四)强化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将企业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处罚作为执法重点,明确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严格执行闭环管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有明显违法行为的单位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处罚,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案件,要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不得选择性处罚。对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坚决防止执法“宽松软”。
(五)强化督查,严肃问效问责。各成员单位要深入一线实地调研,及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对任务目标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激励并大力宣传推广有关经验做法。对因作风不实和工作不力导致落实缓慢、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问责、责令整改,推动工作高标准落实。各镇(街道)要参照区的做法,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制定专项方案和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稳大局保平安攻坚战”安全生产领域各项工作,需要区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提交指挥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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