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31日 |
| 标 题:钦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钦北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安委办〔2022〕12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2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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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2022年钦北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钦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2022年钦北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宣传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22〕44号)以及《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钦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安委办〔2022〕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2年钦北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钦州市和钦北区的决策部署,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课堂培训辅导和自学等形式,使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要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组织学习安全生产规定办法。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广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钦州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和《钦北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钦北办发[2019]3号)的组织学习,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访谈活动等,推动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办法落实落地落细。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4.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护航安全发展。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督促企业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安全生产法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重要培训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对各级政府负责人进行专门教育培训,督促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强化意识,落实责任,提高能力。
5.安全宣传“五进”推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区、各镇(街道办)两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志愿者,积极开展“应急大篷车进校园”“安全大讲堂”“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对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深刻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大讲堂”“研讨会”“云课堂”等形式推动主要负责人、企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安全生产钦州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7.强化正面宣传报道和警示教育。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由区安委办组织到各镇(街道办)走访,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等重大活动,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燃气安全治理、非煤矿山和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化工和非煤矿山的违规用工、安全生产假冒证书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排查治理成效的宣传报道,讲好安全生产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各责任主体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在主流媒体及时曝光1-2个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
8.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严重违法行为。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有关企业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举报制度,列明属地监管部门的举报方式和渠道,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四)营造全民参与安全应急宣传氛围
9.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结合“五进”宣传活动,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10.广泛征集安全应急知识科普作品。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参加,报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类音视频、图书等科普作品。
(五)重点行业领域形成合力开展安全宣传
教育部门要重点加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重点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指导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水利部门要重点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重点开展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宣传。应急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消防部门要重点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重点行业领域精准化宣传,强短板补弱项,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要发挥媒体作用,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结合重点走深走实保安全稳定。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措施。加强责任落实和部门协同,抓实各镇(街道办)宣传责任,形成宣传工作合力。区安委办将于7月对各镇(街道办)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宣贯新安法情况进行督查,抽查重点各镇(街道办)和重点领域企业,对不落实应急安全宣传工作经费、人员、物资投入保障和工作走过场的情况开进行通报。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各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请于2022年6月26日上午下班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开展宣传活动总结。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晓,3686370;邮箱:qbqawb3686370@163.com。
附件:1.2022年钦北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2022年钦北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3.2022年钦北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2年钦北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2.加强安全培训 促进安全生产
3.事故是最大的成本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4.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5.安全来自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6.想安全事 上安全岗 做安全人
7.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8.强化红线意识 促进安全发展
9.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从我做起
10.人人讲安全 事事为安全 时时想安全 处处要安全
11.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12.生命重于泰山 守住安全底线
13.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1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15.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
16.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17.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8.安全生产 重在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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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2年钦北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 反馈表
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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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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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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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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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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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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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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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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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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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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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6月3日前将此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bqawb3686370@163.com,联系电话:0777-3686370。
附件3
2022年钦北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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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活动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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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
集中收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场,参与( )人次;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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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 |
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人次;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个; 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 )项; “查找身边的隐患”,查找隐患(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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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钦州行”活动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钦州行”,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由市安委办组织到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和各县(区)走访,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等重大活动,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燃气安全治理、非煤矿山和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化工和非煤矿山的违规用工、安全生产假冒证书等加大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排查治理成效的宣传报道,讲好安全生产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各责任主体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在市级主流媒体及时曝光1-2个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 |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 )场,参与( )人次; 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条;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项;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个; 向自治区安委办报送典型案例(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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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推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和各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 |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 )场,参与( )人次; “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 )条,参与( )人次; “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 )条/份,宣传受众( )人次;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 )次,受众( )人次; 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 )场,参与( )人次; 组织“应急大篷车进校园”( )场,参与( )人次; 组织“安全大讲堂”( )场,参与( )人次; 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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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色活动 |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
组织( )场/次,参与( )人次,宣传受众( )人次。 |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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