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07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发改收费〔2023〕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0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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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皇马资产集团公司:
为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收费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桂价费〔2015〕6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钦北区范围内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的单位。
二、报告内容和途径:各收费单位应按照要求,在对本单位2022年度收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撰写收费情况报告。对2022年国家和自治区取消、停征、减免的收费项目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重点说明,并逐项填写《2022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2022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见附件1、2)。收费情况与2021年度数据相比,金额变化较大、收费金额上下幅度超过20%的项目,请在报告中详细说明原因。
三、报送时间:请各收费单位于2023年12月1日(周五)前,将2022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和附件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到我局邮箱。
联系人:区发展改革局价格管理股,张秋月,联系电话:0777-3687180,邮箱:qbqfgjbgs@qinzhou.gov.cn。
附件:1.2022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2.2022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
2023年11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印发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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