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23日 |
| 标 题: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降低部分行业用气价格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发改价〔2020〕9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5日 |
| 效力状态: |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广西钦州广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降低部分行业用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0〕158号)和《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降低部分行业用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钦市发改价格〔2020〕9号)精神,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将参照已开通天然气长输管线市县降价措施降低我区部分行业用气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降价范围: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企业,定点收治医院、疫情防控紧缺医疗物资重点生产企业,以及2020年3月底前复工和新开工的重大项目(不含天然气发电项目)等用户的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二、临时降价幅度:在现行销售价格标准上降低5%,即在原价3.86元/m³的基础上降低0.19元/m³,降价后燃气销售价格为3.67元/m³。
三、执行时间: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
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