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1年03月01日 |
| 标 题: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钦北区教育局关于钦州市小董中学宿舍热水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北发改收费〔2021〕2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5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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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小董中学:
你校报来《申请钦州市小董中学宿舍热水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由于引进的新热水系统属企业全额资金配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桂价综〔2018〕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18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经调查研究并报区人民政府及市相关单位同意,现就宿舍热水费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38元/立方米。
二、坚持自愿原则。新引进热水系统供应的热水,要以学生自愿刷卡为原则,不得强迫学生使用;学校原供应热水系统要继续保留使用和维护,并免费向学生供应。
三、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及解释宣传工作,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四、热水收费属服务性收费,服务性收费收入纳入学校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由学校按规定支付。
五、本批复自2021年春季入学起执行。
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日
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
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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