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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公办非医疗机构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23-01-17 17:00     来源: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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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公办非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发改收费202331号)转给你,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公办非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发改收费〔2023〕3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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