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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文日期:2023年07月26日
标  题: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钦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市建管〔2023〕75号发布日期:2023年07月31日
效力状态: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钦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3-07-31 18:00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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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突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钦州市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纪发〔20233号)及《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建字〔2023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时间

202372484

二、检查范围

202211日至2023630日期间完成招投标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投标项目。

三、检查内容

招标进场材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评标情况、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合同文件等。

四、检查方式

(一)专项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查项目不少于总项目数的30%

(二)主要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查阅项目相关资料。

五、检查组人员构成

长:彭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黎国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科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副科长

  员:6名专家

、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专家对抽取到的任职单位项目实行主动回避;

(二)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梳理汇总检查内容向我提交情况总结,我将结合检查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处,并将检查结果全市进行通报。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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