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13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钦北区镇级污水处理厂存在设备故障及运营管理不当等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建发〔2022〕19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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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环投鑫华水务有限公司:
根据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钦北区辖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函》(钦环函〔2022〕544号)文件,我区镇级污水处理厂在2022年第三季度的运营中存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故障次数较多、未按要求上传水温参数、污染物日均值浓度超标等问题,请贵公司立即对各镇级污水处理厂进行排查整改,查明出现问题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我局。
根据《钦州市钦北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运营维护服务协议》第十章第32条中“合作期内每年度,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上级部门限期整改通报3次,且任意一次通报后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政府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按合同约定进入终止程序;”的条款约定,本次通报已是我区今年收到的第二次市级部门整改通报,请贵公司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到位,使我们双方合作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附件:《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钦北区辖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函》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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