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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1日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5171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北政复〔2025〕10号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1日
效力状态: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5171号提案的答复

2025-08-21 10:35     来源: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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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钦州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经济服务设施建设,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提案》(第202517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4年以来,我区以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为抓手,引导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聚焦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与竞争力提供有效支撑。

一、关于强化规划引领,加快完善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设施建设方面

以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为抓手,持续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优惠政策,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进入千家万户。2024年,我区投入中央财政扶持资金180万元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在农民群众中具有良好的信誉等基本条件确定26个社会化服务主体,重点支持水稻、大豆、玉米、甘蔗等粮油糖作物关键薄弱环节的生产性服务,补贴对象1.155万户,完成水稻秸秆处置、晚造水稻机收+秸秆处置、机械化育秧和插秧作业、甘蔗机械化中耕6万亩。2025年,我区进一步加大农业社会化项目实施力度,已到位项目资金185万元,制定印发项目实施方案,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60%以上。项目将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居间服务作用,以“服务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小农户”模式,将小农户的分散需求集中统筹起来,推动实现整片或整村开展规模化服务。

二、关于持续优化政策,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力量集聚方面

我区选优服务主体作支撑,积极拓展农业服务领域产前产后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等政策扶持,培育发展了26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为我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并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进行管理。这些服务主体提供的服务涵盖育秧、机耕、机收、植保、烘干以及秸秆处置等环节,能满足粮油糖作物种植各阶段的服务需求。目前我区已形成“服务主体+农户”“服务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服务模式,农户、服务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积极性有效提升。

区供销社牵头组织成立县级名特优农产品“供销联盟”,23家农产品相关企业,以及各类商家、服务企业等自愿加入,通过整合资源,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农产品流通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打造一个集产、供、销于一体的农产品供应链平台,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三、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服务,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方面

我区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以监测抽检为手段,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2024年以来,例行产品抽样695批次,合格689批次,整体任务合格率为99.14%,对不合格的6批次产品已按规定进行溯源整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加强区内生产企业、种植大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积极引导生产主体进行标准化生产,组织申报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共33个,产地面积30387.83公顷。2025年新增1个荔枝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钦北区荔美人农产品有限公司)。

感谢您对我区加强农村经济服务设施建设,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相关佐证材料

2025821

附件

相关佐证材料

钦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站工作人员进行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

社会化服务主体在我区开展机械插秧服务

钦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站工作人员到种植基地开展禁限用农药宣传教育

钦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站工作人员到农药销售店铺督促落实销售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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