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03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5126号提案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北政复〔2025〕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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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钦州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动钦州夜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25126号)收悉,经研究,我区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体制改革,明确管理职责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2024年7月我区组建了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承担城市管理职责,为促进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按照“区政府主导、辖区街道牵头、部门联合协作”的原则,构建责任明晰、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和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食品摊贩安全监管中的职责,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摊贩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储存等环节的监管,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抽样检测;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规范摊贩经营秩序的同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反馈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共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科学规划布局,完善管理机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10号)精神,坚持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我区科学规划流动摊贩临时安置点位9处,临时疏导点1处,可容纳安置摊位942摊。其中在子材街道辖区设置安置点4处和临时疏导点1处,鸿亭街道辖区安置点2处,长田街道辖区安置点3处。同时明确安置点的经营时间、经营种类,采取定时、定点、定人的“三定”管控措施。安排专人在疏导点进行值守,监督摊贩按照规定时间和区域经营,防止出现超范围经营和超时经营现象。定期组织对安置点进行检查,引导摊主自觉遵守规定,在安置的摊位内规范经营,对违规摊贩进行批评教育或取消经营资格,促进“烟火气”与城市秩序并行。
(三)深化产业融合,点亮夜间经济
我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开展“活力夜广西”嘉年华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文旅+百业”“百业+文旅”深度融合,不断加强文化旅游产品供给。全力开展自治区夜间消费集聚点培育申报工作,优化夜间经济产业布局。着力打造皇马广场等城市夜经济新地标,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
(四)协同精细治理,护航夜间经济
综合行政执法、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不定期开展夜经济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燃气安全、食品安全、消防设施等,全面排查隐患。同时,坚持疏堵结合,突出服务保障,有序维护夜市摊点、夜市街区周边市容秩序。聚焦鸿发市场、东升市场等重点区域,加强夜间管控力度,推动“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加大宵夜集中点的巡查力度,要求商户劝导食客文明用餐,避免大声喧哗,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025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约2200人次,规范夜市摊点摆放2700余摊次,教育劝离乱占道经营3500余摊次。通过精细化、协同化治理,将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工作做细做实,不断优化夜间市容秩序,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整洁、健康、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对夜间经济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落实自治区、市相关政策,完善夜市街区的交通引导标识、公共照明设施、卫生保洁设备等基础配套。
(二)加强对夜市摊点的疏导管理工作。坚持“721”工作法和“疏堵结合,先疏后堵”的执法理念,提升服务意识与执法水平,维护市容秩序,营造和谐稳定的经营环境。
感谢贵单位对推动钦州夜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相关佐证材料
2025年7月3日
附件
相关佐证材料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常开展夜经济市容秩序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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