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答复 > 人大建议
发文单位:钦北区交通运输局成文日期:2024年03月07日
标  题: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关于钦北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意见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钦北交〔2024〕90号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8日
效力状态:

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关于钦北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意见建议的答复

2024-03-08 17:45     来源: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陈绍国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大直代表团人大代表分组审议意见中提出修建钦南区黄屋屯至连江那、那屯至大直双那那湾道路的建议。经我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该段道路我局已于2023年安排技术部门到现场采集,并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支持!

                          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18504292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