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06日 |
| 标 题: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关于钦北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意见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钦北交〔2024〕83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8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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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胜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平吉代表团人大代表分组审议意见提出打通梨钦大道至榃标路,方便村民、群众车辆出入交通便利的建议。经我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议由镇政府把该道路规划纳入城镇规划中。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支持!
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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