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06日 |
| 标 题: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关于钦北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意见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钦北交〔2024〕7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8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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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晶晶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大垌代表团人大代表分组审议意见中提出针对钦州北过境线公路项目(钦北区大垌镇辖区范围内)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大影响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的“后遗症”问题,提出2个建议:1.项目施工中破坏的道路、饮水、电力、农田水利等设施没有得到及时修复。建议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出面协调督促钦州北过境线公路项目业主中国葛洲坝集团及时修复施工中破坏的道路、饮水、电力、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清理好路面石头、淤泥等,并要求尽快对施工中造成无法耕种的农田和污染损失的农作物进行补偿,确保公路沿线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2.距项目红线外较近房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建议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出面协调督促钦州北过境线公路项目业主中国葛洲坝集团组织安全评审机构,对全线距离公路红线太近的房屋进行现场鉴定,对严重影响到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房屋进行该搬迁的准予搬迁,对确实因施工造成房屋安全问题而又不需搬迁的给予一定的维修补偿,并做好安全隐患防护措施,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我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将安排人员到项目现场了解情况,如确有建议中反映的情况,我局将汇总上报市交通运输局,争取妥善处理项目建设产生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支持!
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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