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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序号 |
二级机构职责 |
法定依据 |
实施部门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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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央、自治区和钦州市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区直机关的政府采购行为。 (三)负责管理区委、区政府的国有资产,包括办公区的办公用房、生活区的生活用房和对外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管理,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基建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机关的办公和生活用房的房屋修缮、水电供应和房租、水电费的收取工作。 (五)负责机关办公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环境秩序、绿化美化和安全保卫等机关行政事务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机关文件、报刊的收发传递工作。 (七)负责机关机动车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协助区四大办做好各种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区直机关代管单位财务核算工作。 (十一)负责区行政信息中心综合大楼局域网络管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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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秘书文书、信息、信访、档案、机要通信、会议组织和内引外联的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调查研究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负责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资、技术等级的考核上报和离退休人员的联络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职能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北政办〔2002〕35号 |
政秘股(办公室) |
林文伟 |
0777-3686930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钦北区政通街1号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大楼二楼A2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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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区党政机关大院办公区、生活区的房屋管理、水电管理和道路的维修,检查规范各部门、各住房的用电用火安全和节约使用水电;管理和维护各种工具、机械设备等公物;负责机关大院环境绿化规划建设和维护;负责草拟水电、房屋的维修计划和经费预算;负责区直机关的文件、报刊的收发传递和征订发行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的环境卫生、环境秩序、绿化美化和精神文明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四大办做好全区性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四套班子会议室及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负责区行政信息中心综合大楼局域网络管护工作。 |
北政办〔2002〕35号、钦北编字〔2012〕26号 |
综合股 |
吴庆芳 |
0777-36867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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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本单位的行政业务经费的管理;负责区直机关的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财务管理;负责机关大院各类基础设施专项经费(包括房租款)的管理;负责机关大院办公区和生活区的水电费的收取;负责区直机关代管单位财务核算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
北政办〔2002〕35号、钦北编字〔2012〕26号 |
财务股 |
黄敏光 |
0777-36835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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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区管理节能工作部门指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同时负责推进、监督区本级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 |
钦北编字〔2010〕36号 |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股 |
黄定祥 |
0777-36851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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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检查消防设施和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做好上访群众的疏导教育工作;维护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的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
北政办〔2002〕35号 |
安全保卫股 |
黄升武 |
0777-3686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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