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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目录

2026-02-12 17:35     来源: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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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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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及地点

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工伤保险全区统筹办法,组织实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钦北(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表扬奖励、评比达标表扬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扬奖励工作,协调全区评比达标表扬和区级表扬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级名义开展的区级表扬奖励活动。

1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全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安全、绩效、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资福利、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区纪委监委交办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系统各项专项资金(基金)预决算工作。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日常财务工作。承担局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承担本局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本级基金管理重大案件。监督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建设和政务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相关事项办理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和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承担局机关接访工作。承担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相关信访任务。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负责全区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指导、监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指导、参与或直接调查处理劳动监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跨地区劳动监察案件进行协调处理。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规范。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特殊工时制度管理及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监督和指导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制度,指导、检查、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管理办法。

钦北办发[201930

综合股

谢福琳

0777-368668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北区政通街4钦北区人社局

2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等人事管理事宜的备案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负责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急需紧缺人才的开发工作。负责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职称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和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组织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钦北(回国)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国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资统计和分析工作,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数据库,承担区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人员工资变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级表扬奖励、评比达标表扬制度,审核全区有关部门表扬奖励计划和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区表扬奖励、评比达标表扬工作及承办相关表扬奖励活动。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闻立明

0777-3686678

3

组织实施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协调指导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的实施。负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拟订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和规范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工作,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培训机构的有关行业监管。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划,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完善养老保险全区统筹和基金管理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指导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审核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报批方案。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指导关闭、破产、改制的企业职工开展分流安置工作。组织实施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实施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和康复管理政策。

社会保障股

陆月花

0777-3685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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