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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 序号 | 二级机构职责 | 法定依据 | 实施部门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区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财政管理体制,正确处理区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组织财政普法工作。组织实施税制改革。根据法律法规授权,牵头提出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承担减免税资格认定。 (三)负责管理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钦北区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本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政府财务报告。拟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依法制定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审核区本级法定限额内债务举借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区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执行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承担监督检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等服务的执业质量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评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定全区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计划,组织和管理财政干部培训。 (十四)贯彻执行金融改革、发展、监管相关政策。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辖区内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十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完善财政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应对措施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配合理顺市和区收入划分,组织执行中央、自治区、市转移支付制度,配合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区财政关系,增强财政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区财政局组织拟订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职责划转改革的要求,根据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相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部分)的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区财政局及时共享。 |
1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新闻、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 钦北办发〔2019〕29号 | 办公室 | 黄洁 | 0777-3686108 | 上班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办公区财政局办公楼 |
| 2 | 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海洋、测绘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等。 | 钦北办发〔2019〕29号 | 综合股 | 黄冰 | 0777- 3686535 | ||
| 3 |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区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牵头组织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区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拟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 钦北办发〔2019〕29号 | 预算股 | 黄子娟 | 0777- 3686168 | ||
| 4 |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采购合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区本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备案管理及采购方式变更的审批工作。负责对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投诉等。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清理追收区本级财政周转资金。 | 钦北办发〔2019〕29号 | 国库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 温建锋 | 0777- 3686027 | ||
| 5 | 承担行政、政法、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定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 | 钦北办发〔2019〕29号 | 行政政法股 | 杨冠华 | 0777- 3686055 | ||
| 6 |
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 钦北办发〔2019〕29号 | 教科文股 | 冯睿君 | 0777- 3686210 | ||
| 7 | 承担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工业、交通、能源、商贸、应急、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中央基建投资财政拨款。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区本级国有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和财务统计分析。负责管理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企业扶持资金等专项资金以及直接用于企业的各项补助资金。参与审批国有企业的改组和改革方案。参与审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方案。 | 钦北办发〔2019〕29号 | 经济建设和工业交通股 | 黄玉铭 | 0777- 3686006 | ||
| 8 |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 钦北办发〔2019〕29号 | 社会保障股 | 韦浩波 | 0777- 3686059 | ||
| 9 |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乡镇政府及街道办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涉农和扶贫资金。承担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农村基层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 钦北办发〔2019〕29号 | 农业和基层财政财务管理股 | 黄玉敏 | 0777- 3686048 | ||
| 10 |
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法定限额内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以及政府债务考核相关工作。统计、评估政府债务风险,拟订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相关制度方法,组织实施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组织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地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代表地方政府牵头协调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草拟地方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监督管理。负责研究促进全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改革发展问题,拟订发展规划。负责联系金融机构,促进政府、企业与驻区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引导和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负责统筹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工作。培育上市(挂牌)后备资源,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再融资和发行债券。负责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财政业务,承担金融领域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财政相关工作,研究拟订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财政政策。拟订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和绩效评价工作。 | 钦北办发〔2019〕29号 | 债务金融管理股 | 朱宗海 | 0777- 3686279 | ||
| 11 |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和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等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承担除国有金融资产之外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研究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工作。 | 钦北办发〔2019〕29号 | 会计和资产管理股(公务用车定编办公室) | 陆先启 | 0777-3686098 | ||
| 12 |
组织起草地方财税规范性文件。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考核。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局法律顾问管理。负责财政“放管服”改革相关服务工作。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承担监督检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等服务的执业质量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组织执行税收政策和管理地方税政。组织执行地方税收法规、行政规章及实施细则。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提出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承担全区加快财源建设推进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税收支出统计分析,协调解决财源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及管理财政进驻窗口的各项工作,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
钦北办发〔2019〕29号 | 法规税政股(监督评价股) | 陆蓉蓉 | 0777- 3686037 | ||
| 13 | 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退休人员等工作。指导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党员退休人员的组织生活。 | 钦北办发〔2019〕29号 | 人事教育股 | 章筱蓉 | 0777- 3686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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